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南京、扬州段)沥青及路面新材料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2026-10-15 路桥招标网79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7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南京、扬州段)沥青及路面新材料供应项目NY-HW-LQ1、NY-HW-LQ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的射三线,编号为“S1”。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4.5米,自西向东经南京市六合区、扬州市仪征市和高邮市、泰州市兴化市,路线起自南京绕越高速新簧互通北约2.2公里处,终点位于兴化市荻垛南接盐靖高速,全长126.589公里。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2个标段,即NY-HW-LQ1、NY-HW-LQ2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以下沥青及新材料的生产、供应、运输及与其相关的一切服务:

NY-HW-LQ1标段:对应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面施工项目NY-NJ21标段(K0+847.785~K13+022),道路石油沥青3455.51 t;SBS改性沥青6734.69 t;SBS改性乳化沥青1368.22 t;环氧沥青45.52 t;环氧树脂Ⅱ型7.99 t;高模量剂844.18 t;木质素纤维158.88 t;抗剥落剂12.47 t。

NY-HW-LQ2标段:对应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面施工项目NY-YZ21、NY-YZ22、NY-YZ23、NY-YZ24标段(K13+022~K99+600),道路石油沥青19795.23 t;SBS改性沥青43620.65 t;SBS改性乳化沥青8193.25 t;环氧沥青228.70 t;环氧树脂Ⅱ型40.14 t;高模量剂5455.97 t;木质素纤维1020.06 t;抗剥落剂80.07 t。

以上数量为预估量,具体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计划供货期:2026年11月至2027年12月,具体供货时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是道路石油沥青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应取得其制造商或上级代理商的供货承诺。

B.投标人应是改性沥青及改性乳化沥青的制造商,改性工厂为自有,且应设在距离路面施工现场500KM路程范围内。

(2)业绩要求

A.企业业绩

2016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应同时完成过以下三类沥青供货项目:

a.供货量累计不小于3000吨的普通道路石油沥青;

b.供货量(自行生产)累计不小于10000吨的改性沥青;

c.供货量(自行生产)累计不小于1500吨的改性乳化沥青。

B.产品业绩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在中国大陆境内高速公路工程中成功使用过。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服务类)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同一标段投标的道路石油沥青品牌仅能为一个。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道路石油沥青,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30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如有)。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5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联系人:曹阳

电话:025-84329688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07室

电话:025-83300827

联系人:程细英、徐蕾、孙宁、王海红(项目负责人)

工作QQ:2048475103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在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南京、扬州段)沥青及路面新材料供应项目NY-HW-LQ1、NY-HW-LQ2标段共2个标段中,一家单位最多可中1个标段。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各投标人应自行及时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5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35

邮政编码: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程细英、徐蕾、孙宁、王海红

电话:025-83300827

 

2026年10月15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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