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樊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84634625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六楼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嘉诚至信建设顾问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生,方生,李生 电话:34809887
联系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106号三、四层
三、 项目名称:番禺区中心组团南区道路(西丽南路、农校路、光明南路、大涌路、青新路、德兴南路)交通设施工程
四、建设地点:番禺区桥南街及沙湾镇
五、 工程规模:西丽南路(K0+020~K1+245)、农校路(K0+960~ K1+292)、光明南路(K0+400~K2+513)、大涌路(大涌路段K2+350~K2+731,南丽路段K0+000~ K0+061和K0+244~ K0+743)、青新路(K0+945.8~K1+273.4,K1+377.2~K1+901.5)、德兴南路(德兴南路市南路平交至K2+200路段)的交通标志板323个,路面标线18228㎡,交通信号灯258组(个),另包括警示桩、电缆等若干其他工程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资金来源:区财政拨款
八、 工期要求:总工期50日历天,其中光明南路为45日历天,西丽南路、大涌路、德兴南路为25日历天,农校路、青新路为20日历天
九、 招标内容: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含交通信号灯、灯杆及基础)、双位双色倒计时器、信号机、警示桩、沙井、电缆(含套管)等)的制作及安装施工
十、评标办法:平均值评标法
十一、 报名时间:2006年8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止
十二、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市桥街白沙路101号)
十三、 报名要求:
1、 企业资质为公路交通专业承包企业并有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不分等级);
2、 企业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投标违规等有不良记录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仍在受罚期内,不接受其报名;
3、 企业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企业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不接受其报名;
4、 企业参与了本项目的设计、前期招标及监理等工作,不接受其报名;
5、 企业有拖欠民工工资记录且未结案的,不接受其报名;
6、 凭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的IC卡号报名。
十四、 报名必须提交资料:
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按网上的格式下载填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4、 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
5、 资质证书副本及有效年检记录复印件;
6、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为公路工程或交通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人员)职称证书及本单位有效聘书(聘书上的聘任期满自本工程报名日起不少于三个月)复印件;
7、 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登记备案证书复印件;
8、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对照,复印件每页采用A4纸加盖法人公章并按上述顺序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为无效,另报名时提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交易中心网上格式下载填写、不需装订)。将报名资料用文件袋装好,封面注明工程名称、报名单位名称、委托人姓名、委托人手提电话号码等。报名时,法人代表人或授权委托证明书中的被委托人须到场,并带备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报名时需提供企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有效IC号码(输入IC卡号后,以录入投标申请人有效资料方为有效,否则为无效报名)。
十五、 本工程将进行资格预审,满足资格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5名且不超过20名时,取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将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选择20家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没有依时参加抽签会的,作放弃抽签资格处理。
十六、 本工程经过资格预审合格后,被接纳或通过摇珠方式确定接纳正式的投标人,必须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壹拾万元正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进帐单或支票形式,不接纳银行转帐),收款单位: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银行帐号:44001583404059900006。开户行:建行天润路分理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答疑会后2个工作天内到户,该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复印件也必须在咨询答疑会后3个工作天内送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如未能按时送交缴款凭证或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到户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放弃本项工程投标资格。投标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因不交纳投标保证金而没有合理解释且放弃投标的,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十七、 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标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1)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番禺区监察局,投诉传真电话:84643012。投诉必须以正式书面投拆文件为准,并加盖法人公章。
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