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招标分类: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万元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内容:
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兴建。现决定对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站坪照明、助航灯光及消防给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拟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申请人可按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投标报名,若报名单位的数量多于7个时,将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若报名单位的数量少于或等于7个时,则所有报名单位直接参与本工程投标,将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一、招标人: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
二、招标代理: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工程名称: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站坪照明、助航灯光及消防给水工程
四、工程地点:武汉天河机场
五、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
(1)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概要
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拟新建由航站楼主楼、两边各一条连廊和两条平行指廊组成的平面呈U形的航站楼,并相应建设场道、供油、高架桥、公用设施等配套工程。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后,将满足年旅客吞吐量1300万人次,年货物吞吐量32万吨,年飞机起降12.2万架次的本期设计目标。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本站坪工程是武汉天河机场航站区及配套设施扩建工程之一,位于老航站楼北侧,机场跑道的东侧。站坪可停放20架飞机(远机位可停放4架飞机),面积约为30万平方米。
本工程包括站坪消防给水工程和站坪照明、助航灯光工程。
站坪的消防管线与给水管线合用一条,给水消防主干管采用钢骨架复合管,热熔连接。给水栓井,消火栓井和阀门井的井体为钢筋混凝土,井盖为重型承重井盖。
站坪照明与机务用电、助航灯光的所有负荷按一级负荷供电。站坪照明照度标准为站坪机位范围内水平和垂直平均照明度不小于20勒克司,其他区域的水平平均照度为站坪机位平均照度的一半,照明均匀比都不小于4:1。
站坪照明与机务用电的电源由航站楼A、B指廊10/0.4KV变电站两端低压母线提供,站坪远机位用电由箱式变电站提供。箱式变电站10KV电源取自A指廊变电站10KV母线。电缆采用穿管和直埋两种形式敷设。
所有高杆灯及机位标记牌通过站坪照明监控系统进行监控,监控设施在A指廊一层变电站旁。
新建站坪向西有四条联络道与滑行道相接,向北与老站坪相接,不停航施工沿飞行区长度约1700米,施工面积约55000平方米,涉及土石方、水泥碎石稳定土基层及混凝土道面、排水沟、助航灯光、消防管道等多种专业施工。施工最近点距滑行道中心线10.5米,距站坪边线0米,局部工作在道面上进行。施工区域与滑行道联结部分为机场飞机主滑方向,且施工区域的原有管线众多复杂。
六、招标工程内容:为以下工程范围内的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材料除外)、施工、完工及其缺陷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1、站坪消防给水工程,包括:
消防给水管线、给水栓和消火栓安装,以及及相应的钢筋混凝土阀门井、给水栓井、消火栓井浇捣制作安装。
2、站坪照明、助航灯光工程,包括:
(1)新增滑行道助航灯光工程;
(2)站坪泛光照明工程;
(3)站坪机务用电工程;
(4)助航灯光计算机监控系统扩容;
(5)站坪照明计算机监控系统。
七、总工期:本工程应在2007年8月31日前完工,工程进度服从站坪施工总体安排,并于2007年12月随同配套设施工程一同进行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八、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国家优质工程。
九、投标申请人的必备合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
2、具备合法有效的由建设部颁发的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合法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5、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经验丰富;["类似工程"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设备)或400万元(不含设备)以上的4E级(及以上)机场站坪安装工程,并有不停航施工经历,工程质量合格。下同。]
6、按期保质履约率100%,无因投标申请人原因引起的仲裁、诉讼、行政调查、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7、拟派的项目经理有建设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壹级项目经理任职资格证书或壹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有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成功地主持过类似工程的开工直至完工的施工经历及其不停航施工经历,并承诺只负责本合同工程。["完工"指:负责的该类似工程已颁发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下同。]
8、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有场道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有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成功地主持过类似工程的开工直至完工的施工经历及其不停航施工经历,并承诺只负责本合同工程。
9、拥有自己的专业施工队伍,能够满足本合同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要求。
10、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若投标申请人不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民航总局公安局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机场飞行区消防施工资质证明,本工程中的消防给水工程可以分包,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民航总局公安局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机场飞行区消防施工资质证明。
十、凡对本合同工程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进行投标报名,招标人将根据报名单位的数量情况,决定资格审查的方式。
十一、投标报名:投标申请人可按本公告后所附招标代理机构的地址,在招标代理机构处凭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投标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指派具体经办人前来报名等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名时间:2006年8月21日至2006年8月2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
十二、《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领取:招标代理机构预计于2006年8月29日前通知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或直接参与投标;所有报名单位必须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通知后的两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三、有关本合同工程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武汉天河机场扩建工程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孝河路花桥一村康乐大厦14楼
邮政编码:430010联系电话:027-82610605
传真:027-82624851联系人:刚永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