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的东风路-锦城花园路口人行天桥、先烈中路-永福路口人行天桥施工已经由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列入广州市城建系统2005年固定资产资金计划(穗发改城[2005]64号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规模:总投资300万元,工程内容包括:2座人行天桥的工程施工,其中东风路-锦城花园路口人行天桥:钢箱梁结构,总跨度为51.4米(28米+23.4米);先烈中路-永福路口人行天桥:钢箱梁结构,单跨,跨度为43.5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东风路、先烈中路;
2.3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 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4.2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经年审合格);
4.3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4.4项目经理要求一级项目经理或相应级别的建造师,非广州市市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备案;
4.5持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登记备案证书》,符合广州市2005年7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备案指南备案的要求;
4.6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7企业近三年内(2003年3月~2006年3月)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一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承包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5.报名时间: 2006年 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2006年 3 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联 系 人:招 标 人: 熊小姐 电话:83864100
招标代理单位: 唐小姐 电话:83313605
6.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申请人。方法如下:
6.1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12家(不含12家)时,招标人采取随机摇珠的方式,抽取12家投标单位为正式投标人;
6.2当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大于等于5家,小于等于12家时,则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报名单位全部为正式投标人;
6.3资格审查合格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6.4资格审查办法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
7.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提交的资料应按顺序打上页码,附上目录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7.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申请人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7.2 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说 明: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资格预审时资质以2002年版及以后批准的企业资质为准;
3、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的有关规定,并提供项目经理等级证、资格证号、职称、业绩、获奖情况、身份证号等资料,提供原件校对,且项目经理证中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4、投标申请人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经理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时选用的项目经理直至招标过程中不得换人,工程竣工前非业主要求不得换人。
5、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年]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6、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7、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州市市政园林局网站、广东投资招商网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如有修改、补充,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为准。
8、接受投标报名单位的职责: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记录以及记录投标报名情况;当投标报名单位相互签收确认投标报名资料(包括原件检查确认表)后将投标资料密封;将投标报名登记表、投标报名记录情况及密封的投标报名资料交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
9、接受投标报名的单位,投标单位在投标报名过程中,若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凭投标报名情况的书面确认记录的招标监督部门反映。
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局
地 址:广州市环市东路348号东座三楼303
日 期:2006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