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FZB-2011-015
招标代理: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辛集市地方道路管理站
报名截止:2011-04-28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商业咨询服务
1辛集市教育路至石黄高速公路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已由辛集市发展改革局以辛发改投【2011】5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于辛集市财政投资。该项目法人单位辛集市地方道路管理站(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委托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对辛集市教育路至石黄高速公路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该项目为教育路至石黄高速连接线与国道307交叉口互通立交一座。主线(教育路)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
全线共设教育路上跨307跨线桥一座,中桥两座,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技术标准: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3.招标范围及资质、业绩要求
辛集市教育路至石黄高速公路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以及后续服务等。
凡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并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的人,均可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勘察设计内容及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1)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辛集市教育路至石黄高速公路连接线互通立交工程的勘察设计。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沿线设施等内容的勘察设计工作。
(2)资质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以上均不含暂定资质。
③业绩要求:
在近5年内(2006年3月1日至今)完成过5条以上(含5条)一级公路勘察设计,其中包含3座以上(含3座)互通立交的勘察设计。
4.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2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之日起30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3)征地拆迁图: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10天内提交。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
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6.投标人应独立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则只允许其中第一个报名的投标人参与投标,其余关联企业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9.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以上有关资质要求,具有类似工程勘察设计经验,且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设计要求的单位,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的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可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10:00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送交至辛集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地址:辛集市西华路)。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若不能出席,应于2011年05月12日10时前以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代理人,并表明承认开标的结果(此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签字认可)。
11.投标担保的递交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形式为电汇或转账支票。
招标人:辛集市地方道路管理站
地址:辛集市兴华路北段
邮编:052360
电话:031183235192
联系人:刘明君
招标代理人: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建设北大街218号
邮编:052360
电话:83221979
传真:0311-83221979
联系人:贾义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