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林海循环经济区三期道路工程已由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对天津市林海循环经济区三期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静发改审批[2010]141号文件批准建设和《关于天津林海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区道路三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静交字(2010)18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静海县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天津林海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区地处静海西北部,北始大清河南岸,南至静文路,西始梁台路和子牙河西堤,东至黑龙港河东堤,南北长14公里,东西宽约6公里,周长约40公里,区域面积约12.1万亩(80.7平方公里)。
天津市林海循环经济区三期道路工程实施七条道路,全长10336m,道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20km/h。属林海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区专用道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第6标段:
仁爱苗圃北路,起点津涞路,终点至千米路,全线长1.13km,宽4m,路面结构为:路基顶20cm( 8%)戗灰处理+15cm(10%)石灰土+15cm(12%)石灰土+3cm中粒式沥青砼+2cm细粒式沥青砼,沿线新建(ф1.0m)涵洞4道,改建(ф0.3m)涵洞29道。
2.3 计划施工工期:2011年5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共计3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一项类似同等规模道路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每标段递交2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打印件或彩色复印件(正反面)及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 年5月20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公路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天津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静海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文路5号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邮政编码:301600邮政 编 码:300040
联 系 人:尚国强
联系人:张齐
电话:022-28942234电话:022-23210356
传真:022-28942508传真:022-27122218
2011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