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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506GL-0600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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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
| G9906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 G9906 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江夏至梁子湖段一期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5〕1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交投南六环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NLHTJ-5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黄石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线起于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三门张村附近,接在建的武汉都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路线自西向东经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道、湖泗街道、舒安街道,黄石市大冶市金牛镇,鄂州市梁子湖区涂家垴镇、太和镇,止于太和镇谢埠村附近,接已建成的鄂咸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6公里。同步建设涂家垴互通连接线约3公里。本项目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涂家垴互通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2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置山坡南、湖泗、舒安、涂家垴、太和南(枢纽)5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3亿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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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K15+659至K17+693里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含服务区场坪)、路面工程(含服务区场坪路面)、桥涵工程、预留预埋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及其它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施工内容及工程数量详见招标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NLHTJ-5标段。 计划工期:18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6-01 合同估算价:20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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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施工准备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 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名。 (2)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写明联合体各成员所承担的份额。国有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民营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 40%;民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国有企业承担的份额应不少于投标总报价的 40%。 (注:本招标文件中民营企业是指,除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的企业;本招标文件中国有企业统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定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二条规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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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4月22日至2026年04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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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5月1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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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标相关事宜 |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 7.评标办法 |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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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行政监督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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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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