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11]第033号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福永高速公路梧桐段建设领导小组
报名截止:2011-05-04
所属地区:福建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永高速公路(永泰段)光荣村李园里安置点土方及挡土墙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2010]2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永高速公路梧桐段建设领导小组,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永高速公路梧桐段建设领导小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泰县梧桐镇光荣村李园里;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17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土方外运、挡土墙施工等(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永泰县建筑设计院;
2.6.3.代建单位:/;
2.6.4.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套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2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永高速公路梧桐段建设领导小组
办公地址:永泰县梧桐镇镇政府,
邮编:350702
联系电话:13950383311,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东门)行政楼一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21599转804,
传真:0591-87620550;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号:116030100100012439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福永高速公路(永泰段)光荣村李园里安置点土方及挡土墙工程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