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AH110309010810101-SG
招标代理: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1-05-04
所属地区:河北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被交路增设限高门架及限高标志工程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0〕2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境内,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北起自石黄高速公路榆科枢纽互通(西距深州东互通8Km),向南止于冀豫交界大名县高庄南。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6月10日,预计工期60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段(冀豫界)段项目被交路增设限高门架及限高标志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以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0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两条高速公路标志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并且具有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能有效的履行合同,业绩和信誉良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可以同时投标,但最多只能有一家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当第一信封通过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的超过一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近3年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业绩合同额从高到低排序,排序第一的投标人通过第一信封评审,其余投标文件将不再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7日至2011年5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50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23日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石家庄市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衡大管理处
地址:河北省邢台南宫市胜利大街217号
邮编:055750
联系人:徐磊
电话:0319-5060618
传真:0319-506062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126号,凯嘉大厦10层
邮编:050010
联系人:董圣心、李剑
电话:0311-86999202
传真:0311-86999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