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4〕40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70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武重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钢梁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荆门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荆门市沙洋县五里铺镇五里南互通式立交,接在建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止于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夷陵枢纽互通式立交,接武汉至重庆高速宜昌城区过境段和G42沪蓉高速宜昌至巴东段,全长64.868公里。全线设置河溶、半月(枢纽)、王店、泉河(枢纽)、夷陵(枢纽)5处互通式立交。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其他:本项目钢结构总重量约为:11405吨(桥梁桩号、桥长、结构形式等内容详见附表桥梁钢结构统计表,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涉及的钢箱梁、钢混组合梁构件及桥面系附属钢结构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所有钢结构构件制造所需钢材的采购(不含以下材料:Q345qD等钢板及型钢)、验收、钢材表面预处理(含车间底漆涂装)、下料、制造(含零配件)及现场缺陷的修补、节段匹配(含交安、机电等工程相关预焊件及其他附属构件),存放、运输交货、吊装配合等;(2)负责首件制、焊接等制造工艺的设计、评定及相关人员的培训;(3)负责梁段等结构件吊装就位后的逐节连接(焊接、栓接)、焊缝修补及配合涂装单位完成补涂等工作;(4)负责桥面系附属工程的所有钢结构件(包括防撞钢护栏、路灯灯柱底座及机电系统预埋孔(座)、排水与支座系统上的钢构件、人行道护栏等)的材料采购(不含Q345qD等钢板及型钢)、验收、钢材表面预处理(含车间底漆涂装)、制造、运输、安装及人行道护栏的焊接安装、现场缺陷的修补等。(5)钢梁检修养护系统的材料采购(不含Q345qD等钢板及型钢)、验收、钢材表面预处理(含车间底漆涂装)、制造、运输、配合安装、调试等。(6)负责经招标人批准的涉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景观工程、照明工程、机电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的钢结构件预留预埋工作。(7)负责临时拼装场地(如有需要)的建设,拼装场地应满足本项目施工的需要。(8)负责钢梁安装过程中的其他现场协助配合工作。(9)配合涂装施工单位按监理工程师及设计要求完成涂装工作;(10)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条款及招标图纸、技术规范中所涉及到的关于钢结构构件、桥面系附属工程等的所有钢结构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CJYGL-1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
合同估算价:5307万元。
2.3其他: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工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函中的工期。预计供货期:365日历天(具体供货期、交货时间以工程进度及监理工程师通知的为准),首批钢梁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自本项目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交货地点:以监理人通知的桥位现场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4)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中南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监理单位(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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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湖北交投武重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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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湖北省宜昌市枝江市仙女镇仙女小学乡村少年宫 |
地 址: |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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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
43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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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代女士 |
联 系 人: |
饶玉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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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717-4124212 |
电 话: |
027-833089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