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TXJD-1标段招标公告

   2025-09-05 路桥招标网1364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BSJ-202308GL-0850040011.招标条件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
 
招标编号:HBSJ-202308GL-085004001
1.招标条件
    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39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通城至修水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3〕100号)批复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交投通修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崇阳县、通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石城镇虎爪村南侧,与武深高速公路相接,起点桩号K0+000,过崇阳县沙坪镇北,跨隽水河,与杭瑞高速公路相接,经通城县沙堆镇、四庄乡、关刀镇、塘湖镇、麦市镇,止于鄂赣两省交界的南楼岭隧道,与拟建的江西省通城(赣鄂界)至铜鼓高速公路对接,终点桩号K39+546.255。推荐方案路线全长39.546km。全线拟设桥梁11665.9m/32座(含互通区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1236.9m/1座、大桥10189m/28座、中桥240m/3座;长隧道1421m/0.5座(南楼岭隧道全长2900m,其中湖北境隧道长1421m );互通式立交5处(崇阳西枢纽、沙坪北、沙坪东枢纽、通城东、麦市)。通城东连接线起于周家楼村附近的S362,起点桩号AK0+000,止于通城东互通收费广场,终点桩号AK4+010,路线全长4.01km,拟设大桥300m/1座。全线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路政执法站所1处。本主线里程约39.546公里,概算总投资约54.59亿元,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设计标准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机电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主要内容为:本项目范围内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供配电(不含外供电)及照明设施等机电工程系统(不含隧道消防)的材料设备采购、安装施工、调试、联网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以及保证本工程与交通运输部路网、湖北省高速公路网机电系统的衔接和系统联网的互联互通等全部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TXJD-1标段。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31
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2.3其他:施工期(包括施工准备阶段30日历天)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自机电工程专项交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3)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9月05日至2025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5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交投通修高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咸宁市温泉街道办事处肖桥村村民委员会副楼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0715-8181086
电话:
027- 836370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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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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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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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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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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