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沪杭高速公路乔司段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5-07-12 路桥招标网1345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S2沪杭高速公路乔司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9号文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2沪杭高速公路乔司段改建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19号文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项字〔2025〕20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 资金来自:区财政, 招标人为 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S2沪杭高速公路乔司段改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初步设计推荐方案主线位于杭浦高速公路与沪杭高速分离跨线桥附近,设计起点桩号K12+237,顺接沪杭高速公路临平段改建工程终点,沿现状沪杭高速的线位布置高架桥(起讫桩号K12+581.4~K15+283.6),路线自北向南上跨孟沙街、翁梅街、龙湾街、鑫业路、鑫园路、源胜街、 永玄路、保庆路、乔安路等地面道路,终点位于绕城高速跨线桥北侧附近,初步设计终点桩号K15+736.467,顺接现状沪杭高速公路。 本项目推荐方案主线全长约3.499公里,主线设高架桥2702.2m/1座(全桥共29联,3联上部结构采用现浇预应力混凝土箱梁、3联采用钢板组合梁、19联采用 桥面连续简支T梁、4联采用钢箱组合梁,单跨最大跨径为70m),箱涵(2- 6×2.7m)48.34m/1道,拆除桥梁369m/3座,拆除涵洞16道,保留涵洞3道,改路约634m/4条(含1×20m乔农路改路桥1座,圆管涵2道),局部改造乔司枢纽互通A、B匝道,以及配置必要的附属设施。在现状高速西侧单侧设置保通道路,起点位于杭浦高速与沪杭高速分离跨线桥附近,终点位于绕城高速跨线桥北侧附近,路线全长约3.4公里。为充分利用抬升后的高架桥下空间,桥下预留设置浦运路(拟采用《城镇化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集散功能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51米,分离式宽度2×19.75米)的建设条件。项目投资概算总金额为123901.4042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97038.3039万元(其中项目主线概算总金额为91247.779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77953.9176万元)。
为加快本项目建设进度,保通道路已提前开始实施,预计在2025年10月30日前完工并完成沪杭高速公路乔司段全线交通流量转换到保通道路。
本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建设管理模式,为了加深本项目初步设计深度,定测、详勘工作以及深化设计(包括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其他工程、施工方案等内容)工作,均已由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实施。
2.2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 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标准断面 宽度35.0米,高架桥标段断面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保通道路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26.0米,分离式宽度2×13米,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高架桥下预留的浦运路拟采用《城镇化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集散功能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整体式路基标准宽度51米,分离式宽度2×19.75米。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1个标段,即第EPC-01标段:
(1)项目设计任务:本项目主线(不含保通道路)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梁、涵洞、路线交叉(乔司枢纽A、B匝道局部改造)、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供配电设施、道路(含箱涵)照明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交警执法系统、改路改河改渠、老桥拆除、交通转换点改造等施工图设计(含所需的施工图补充设计、动态设计、变更设计等)、交通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等。
(2)项目施工任务:a.本项目主线(不含保通道路)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供配电设施、道路(含箱涵)照明设施、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交警执法系统、改路改河改渠、交通转换点改造、乔司枢纽A、B匝道局部改造等的实施、完成、试运行、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等以及老桥涵拆除;b.负责沪杭高速乔司段全线交通流量转换到保通 道路后的保通道路的照管、维护及保养工作;c.负责交通转换点的改造,并完成保通道路全线交通流量转换至本项目;d.本项目 市电、市话接入;e.原有公路设施资产的拆除及处置。
(3)项目管理任务:对本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环保、水保等管理和控制;涉路涉管线施工审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及安全生产责任险;临时用地报批与租用;编制竣工文件等;做好设计与施工的深度融合、交通组织维护、联网测试、试运行等工作;协助发包人做好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2.4计划工期
(1)总工期:27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2)设计工期:3个月(自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图报送至发包人之日止);
(3)施工工期:24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机电工程试运行期:6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的机电工程完工证书上写明的试运行开始之日计算至承包人提交机电工程交工验收书面申请的日期止);
(5)绿化工程保活期:12个月(自绿化工程完工并初验后之日计算至承包人提交绿化工程交工验收书面申请的日期止);
(6)缺陷责任期:绿化工程为12个月, 机电工程为18个月,其他工程为24个月(自发包人颁发的交工验收证书中注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7)保修期:机电工程为24个月(自监理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他工程同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 法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证书,或责令停业等不良状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2)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总承包资质。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b.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网站中“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财务资格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承诺提供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城市商业银行或外商投资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3.1.3 类似项目业绩条件本次招标资格条件不作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1.4商业信誉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未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处于有效期内)。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信息执行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4)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
3.1.5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1人,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至少包含桥梁)工程(不含养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至少包含桥梁)工程(不含养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EPC项目) 的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2)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至少包含桥梁)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任职在联合体成员单位)。
(3)拟委任的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应任职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4)拟委任的施工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
(5)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2.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符合本招标公告规定的联合体投标的资格条件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工程施工任务;联合体成员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并承担工程设计任务。
3.2.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2.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分别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组成同一联合体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为本标段前期提供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他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可登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hzctc.hangzhou.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相关附件”栏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并开通服务,具体办理事项及流程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CA办理及服务开通操作指南》,并按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做好主体信息库登记入库工作。
4.5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下方“网上提疑”栏在线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5年月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5年月日在网上本招标公告下方“相关公告”栏发布 补遗书 (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月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不至开标现场进行开标。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
5.4是否需要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是,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
5.5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行政监督部门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大街326号时代广场1号楼A座1206室
邮政编码:311300
联系人:方素琴
电话:0571-86228245
招标代理机构: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中山北路632号越都商务大厦702室
邮政编码:310014
联系人:张彬彬
电话:0571-85383936
电子邮箱:530325832@qq.com
招标人: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7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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