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G571 线拉配泉至巴什库尔干公路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 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新交函〔2025〕49 号出具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 审查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通过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方案,招 标人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特许经营者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若羌县。本项目建设里程 190.362km,采用双向 4 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 级,采用封 闭式收费,设计车速为 100km/h,共设置大桥 690/5(m/座),中桥 1776/28(m/座), 小桥 1240/48(m/座),通道 9 道,涵洞 425 道。全线共设互通 4 处,设匝道收费站 3 处,U 形转弯 2 处,服务区 1 处,养护工区 2 处(养护工区与服务区合建 1 处,养护工 区与匝道收费站合建 1 处),停车区 2 处。
建设工期计划为 3 年,预计 2025 年开工建设,2027 年完成建设工作,最终以实际 为准。
项目投资估算:本项目工可估算总金额为 712,512.06 万元,每公里造价 3,742.93 万 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 585,697.73 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6,812.48 万元,工 程建设其他费 29,520.27 万元,预备费 55,982.74 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 34,498.84 万元。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工程规模、建设工期、技术标准等均采用本项目工可报告数据, 如有变化以最终相关批复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合作模式
本次招标范围为 G571 线拉配泉至巴什库尔干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 许经营者招标,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编号 G571TXJY。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项 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
本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所属领域为公路类交通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 费,实施方式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
主要安排: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授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作为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实施机构负责 G571 线拉配泉至巴什库尔干公路建设项目特许经营 的推进实施。中标的特许经营者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签订《投资协议》, 《投资协议》签署后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并持有项目公司 100%股权,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 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申请报 告,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履行核准手续,并在特许经营 期负责项目范围内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移交;特许经营期满后,由 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将项目完整、无偿移交给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或 其指定机构。最终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议定处置方案。
投融资结构:项目资本金应不低于项目估算总投资的20%(即不低于142502万元), 项目资本金全额由特许经营者出资。特许经营者注入资本金为其自有资金,除项目资本 金外,根据《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 号),本项目 可申请重点项目资金,补助金额最高为建安费的 50%(即 292849 万元),全部作为项 目投资补助,最终补助额度以交通运输部核定意见为准。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通过 银行贷款等市场化融资方式解决,政府对项目公司融资提供协助,但不提供担保或其他 信用支持。
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暂定为 33 年,包括建设期(含前期)和运营期 (含收费期)两个阶段。建设期(含前期):暂定 3 年,自项目公司与实施机构签订特 许经营协议之日至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其中前期自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至项目开工 之日止,项目工期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运营期(含收费期): 暂定 30 年,自交工验收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 日起计,实际收费期限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为准。如未来特许经营期内法律法规对经 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作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政策、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 下,按程序重新合理界定特许经营期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独立投标或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法人资格、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 商业信誉、业绩等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限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 权利义务、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联合体牵头人对其余联合体成员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 任,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对项目公司出资;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中标后至项目公司组建前,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 动,否则中标无效。 (4)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含各地方信用网站)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写大纲(2024 年试行版)》(发 改办投资〔2024〕227 号),除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参与地方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方式 给予投资支持的项目外,地方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 不得以任何方式作为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建(含改扩建)项目的投标方、联合投 标方或项目公司股东;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时,原则上不得在项目公司中控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 10:00 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 2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 交易平台”,网址 https://ggzy.xinjiang.gov.cn/TPBidder/)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 0.0 元。
4.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事项并获取 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19 日 11: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 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 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生成、上 传等在电子交易系统的操作等相关事项。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 年 6 月 19 日 11:00 6.2 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6.3 开标地点: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7.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潜在投标人应首先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 https://ggzy.xinjiang.gov.cn/xinjiangggzy/)上完成法人用户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 证书,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2 电子招投标要求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投标截止时间 后规定的时间内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完成线上解密,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 标人可在开标前一个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线上参加开标。 电子投标有关操作手册和应用软件可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帮助中心栏目获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附件请登录“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腾飞路 37 号
邮 编:841000
电 话:0996-2026391
联 系 人:张燕
招标代理:北京中泽融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189 号 7 层 702A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黄馨
电 话:15274945123 15099115601
行政监督:0991-5281015/528105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0996-2011733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纪检监察:0991-5281409(驻厅纪检监察组)、0996-2024500(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州交通运输局党委机关纪委)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2.评标办法
2025 年 5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