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 (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0】255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宜都至来凤高速公路宜昌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1〕107号)批复初步设计。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加油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建设规模:宜来高速宜昌段项目起于渔洋关互通,终于田家屋场附近与宜来高速鹤峰东段相接,项目采用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的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91.658km,桥梁32331.53m/71座,其中特大桥8050.64m/7座,大桥24026.39m/61座,中桥254.5m/3座;隧道34821.5m/25座,其中特长隧道9422m/2座(五峰山隧道8104m,马蹄岩隧道本项目内1318m,另1905m属于宜来高速公路鹤峰东项目),长隧道18875m/12座,中隧道5192.5m/7座、短隧道1332m/4座;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渔洋关西互通、柴埠溪互通、后河互通、湾潭互通)、管理监控中心1处、匝道收费站4处、养护工区3处、服务区2处、隧道管理站1处。
其他:本次招标内容为渔洋关西、湾潭服务区加油站的施工,充电桩54个。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宜昌段渔洋关西、湾潭服务区新建加油站的土建工程(站房、罩棚、油罐土建基础、场坪硬化的基层及面层等)、工艺管道安装、罩棚钢结构工程、品牌柱、形象标准件及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等工作,油罐、加油机、充电桩设备及相关标准件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培训、缺陷修复等服务以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防雷检测及验收、加油机计量检测、油气回收检测、柴汽油罐标灌等检测、计量、验收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CJYZ-1标段。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5月30日。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2.3其他: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20%=69%)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4月26日至2025年5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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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湖北交投宜来宜昌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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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古潭路38号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4层5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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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10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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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童先生 |
联系人:申先生、魏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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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17-5193562 |
电话:010-51656899-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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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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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