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人HRXDTZ-1标段招标公告

   2025-01-09 路桥招标网586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BSJ-202501GL-0010010011.招标条件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
 
招标编号:HBSJ-202501GL-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库,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本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模式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代理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武汉市长江新区六指街道,设新集枢纽与沪蓉高速相交,沿线经过武汉市长江新区、黄陂区、东西湖区,终点位于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街道,设东西湖枢纽接京港澳高速。本项目拟按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 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进行改扩建。改扩建方案以既有公路走廊为基础,一般路段采用两侧拼宽方案,局部受限段落采用单侧分离新建或单侧拼宽的方式,全长约48km。本项目共设置桥梁18086.9m/53座,互通式立交 10 处,其中枢纽互通5处,一般互通5处,服务区2处、养护工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项目建设总投资约97亿元。实际建设内容、期限、规模和总投资等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前期工作情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并已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相关专题正在办理中。既有项目概况:既有项目高速公路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28m,里程长度约48km,桥梁13976.2m/45座,无隧道。既有公路收费起始日期为2004年12月26日,截止日期为2035年3月16日。现运营单位为湖北联合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本项目详细情况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选择沪蓉高速公路新集至东西湖段改扩建工程经营性公路项目的投资人,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以及对原运营单位原收费权益的补偿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HRXDTZ-1标段。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6-30
合同估算价:970000.00万元
  2.3其他:(1)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签发项目施工许可并经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2)本项目不适用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范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时,中标人(或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则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原则上应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招标。 (3)本项目投资人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以上招标项目的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用于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4)本项目对既有项目运营主体补偿原则:建设期对由于改扩建施工造成的影响进行收费权益(包括收费权、广告经营权、服务设施经营权)补偿;建成通车后,既有项目原收费期限到期前,按照原运营单位与中心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预测的既有项目收费权益给予补偿。 (5)若项目符合国家或湖北省相关补助资金的申请条件,招标人将在权限范围内协助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1月10日至2025年01月1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代理机构: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384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号楚天都市花园C座22B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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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虞先生
联系人:
薛飞、张晋红、袁军、邓鋆、杨昌盛、鞠桔
电话:
027-83461360
电话:
1862776077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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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377311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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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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