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期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5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的批复》冀交公【2022】4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公司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沧州肃宁县、河间市、献县、青县。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自沧州市肃宁县师素镇南王村西北曲港高速公路扈家营枢纽互通(完善枢纽北京、衡水往返沧州方向)与曲港高速公路保定段顺接,止于沧州市青县新兴镇马辛庄村东与京台高速交叉(枢纽互通)并预留东延条件,路线全长约 96.46km。 本项目设计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线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的施工图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编制竣工图、参加交工验收、竣工验收、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评审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2)施工图联合设计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线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通信系统,不包含通信管道部分)的施工图联合设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施工图联合设计文件、配合施工方编制过程控制清单、配合发包人完成施工图联合设计评审等工作。 (3)本项目施工范围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全线的机电工程设计文件所示收费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不包含通信管道部分)等的联合设计文件(含优化方案)、编制施工过程控制清单、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试运行期、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不包含以下内容:通信管道工程) 2.1.3计划工期:9个月,其中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5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1.4本项目监管部门为沧州市交通运输局。 2.1.5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规定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b.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2.1.6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a.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 平台付费金额为:3000元/家。b.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固定金额,由招标人支付。
2.2招标范围:曲港高速公路肃宁互通至京台高速段(肃宁互通至黄骅港段一期工程)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联合设计、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期、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从业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除外)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项目总工和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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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多于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08 09:00至2024-06-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6-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沧州曲港高速公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瀛州路街道团结大街16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
| 邮编: |
06245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人: | 蒋先生 |
| 电话: |
0317-5589399 |
电话: | 0311-69052002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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