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丹东至阜新高速公路新民至阜新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2.3服务周期:自2024年7月1日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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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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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等级 |
第1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第2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铁道行业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桥梁、电气化、通信信号)甲级资质。 第3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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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
第1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不少于30公里的高速公路主体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业绩(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2标段: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业绩:(1)投标人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工可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的工程可行性研究业绩;(2)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技术审查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第3标段:投标人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项不低于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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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负责人 |
第1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单项里程不少于30公里高速公路主体土建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含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第2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铁路部门出具的技术审查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上跨(或下穿)铁路桥梁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第3标段: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项不低于10KV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工程或类似电力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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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
第1、2、3标段: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第1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招标的3个标段投标,只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31日17时00分至2024年6月5日23时59分,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动态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至电子邮箱LNCTZB@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并于当日09时00至09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6.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2)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6.4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导致项目整体电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开启纸质交易。
6.5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6.6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
(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list.html?SoftTypeCode=03。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6.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冯女士、李先生
传真:024-83211966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闫女士
电子邮件:监督: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3878036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人:仇先生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7302451921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