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6合同段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审)[2023]83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市辖区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包括1站(体育场南街站(11号线部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46340.7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838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合同段范围内土建施工承包人实施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包括1站(体育场南街站(11号线部分))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46340.7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1838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本合同段范围内土建施工承包人实施的全部监理服务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2.5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 。(2)申请人如果采用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申请多个合同段时,最多可以获得其中三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如果以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参加多个合同段的投标时,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r\n(备注: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下述 1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同批发布招标公告及同时监理的1个合同段包括: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6合同段,主要生产资源指拟投入本合同段的监理人员,详见附件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附表4。)
3.2本工程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土建施工监理业绩 。(2)申请人如果采用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申请多个合同段时,最多可以获得其中三个合同段的投标资格;如果以同样的主要生产资源参加多个合同段的投标时,最多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合同段的中标资格。 \r\n(备注: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下述 1个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同批发布招标公告及同时监理的1个合同段包括:北京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土建施工监理06合同段,主要生产资源指拟投入本合同段的监理人员,详见附件二资格预审评审办法附表4。)
4. 投标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安全管理风险企业 不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本项目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时,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于 2024 年 05 月 24 日至 2024 年 05 月 3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在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详细地址)持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方可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01室 (详细地址)。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上发布,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A座 |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711室 |
联 系 人: 刘工 | 联 系 人: 刘晓玲、朱彬彬 |
电 话: 010-82250529 | 电 话: 18519215113 |
传 真: / | 传 真: 010-82250529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bjjyzbb@163.com |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年 0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