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05-23 路桥招标网452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本项目)位于营口市鲅鱼圈区,沈海高速桩号为K218+479,本项目互通立交形式为简易双喇叭互通式立体交叉,实现沈海高速与山海大道之间的交通流转换。

本项目共设置互通匝道12条,总长8.943公里,新建服务区1处,收费站1处。采用单侧分离式服务区,服务区场区布设于沈海高速、高铁之间,结合高速服务设施,力图打造区域性、特色型、标志性特色大型服务区综合体。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划分为1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1

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含交通安全设施、收费、监控、通信)、沿线设施(管理设施以及服务设施、房屋建筑、场区10kV以下供配电、照明、消防、防雷等)、永久外电、绿化、环境保护与景观的初步勘察设计。

初步勘测及工程初步地质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工程量清单初稿,设计概算文件编制,1:2000地形图测绘,相关报批工作以及配合下一步招标、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2.3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实际服务期限自2024年6月19日至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采用后审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有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企业

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主体土建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业绩(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项目

负责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9年5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主体土建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勘察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企业

信誉

1.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没有被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取消辽宁省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至 2024 年 5 月 28 日,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免费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动态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将疑问函件的电子文件(word版和带公章的扫描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发送至至电子邮箱LNCTZB@163.com,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并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6.3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纸质版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已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1)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未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

(2)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6.4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电子交易平台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导致项目整体电子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况,经申请同意后开启纸质交易。

6.5投标人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电脑等相关解密设备,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6.6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

(2)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

(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scxz/

6.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8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上发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联系人:冯女士、李先生

电话:024-83211962、024-83211960

传真:024-83211966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韩女士、石先生

电话:024-22564554

电子邮件:LNCTZB@163.com


    监督: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 19 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4-23878036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人:仇先生

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联系电话:173024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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