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至南充高速公路项目路面监理试验室工程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推广 热搜: 设计  路桥  工程  施工  广东  试验  沥青混凝土  岳武高速  机械  发电机 

巴中至南充高速公路项目路面监理试验室工程招标公告

   2011-05-20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业主单位: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5-26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



四川巴中至南充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补助、业主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该项目路面工程(含交安)施工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路线起于巴中市东兴场刘家坝与广巴高速公路相接,经巴中境恩阳以西设恩阳互通、恩阳停车区,经柳林以西,设柳林互通,经下八庙以东,设下八庙服务区和互通立交,穿过万寿寺山后进入仪陇境,经日兴西侧,设日兴互通,经五福乡东侧,在五福以南设互通和停车区,在新政航电枢纽上游约2km跨越嘉陵江库区,在度门设仪陇互通、服务区,经南部境铁佛堂以东设互通,跨西河,经东坝北侧设互通,经西充县古楼以北设互通,止于西充县李桥,下穿广南高速公路,设枢纽互通与广南高速公路相接,并与在建的成德南高速公路直连,路线全长116km。

技术标准:本项目按全封闭、全立交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沥青混凝土路面。主线桥梁21382m/100座,隧道4911m/10座(折算为双洞);其他技术指标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的规定。

工程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中央分隔带排水工程、交安工程等。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即表面层采用4cm改性沥青玛蹄脂碎石SMA-13,中面层采用6cm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下面层采用6cm沥青混凝土AC-20C。基层采用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采用30cm水泥稳定碎石,垫层采用15cm级配碎石。收费广场水泥混凝土路面为26cm水泥混凝土。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路面工程(含交安)施工监理试验室招标,拟划分SY3一个标段进行招标。设置一级监理试验室机构,拟设总监办试验室1个。路面监理试验室合同段划分如下:

路面监理试验室 对应施工标段 桩号 里程

SY3 LM1 K0+000~ K27+568 27.6公里

LM2 K27+568~ K39+940(="K40+543.06)K40+543.06~K58+680 30.5公里

LM3 K58+680~ K84+659(= K82+350)

K82+350~ K86+187 29.8公里

LM4 K86+187 ~K115+065 28.1公里

监理试验室工期:预计总工期18个月(其中:准备期2个月,施工期15个月,收尾期1个月)。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资质,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③自2006年1月(含1月)起至今曾独立完成新建高速公路项目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一个及以上,且累计里程50公里及以上;④相应的财力(2009年或2010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试验室主任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从事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工作8年及以上,至少在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项目中担任过试验室主任,其他人员也应满足相应能力、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要求。⑥投标人需在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2.4施工监理试验室与本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中的投标人存在第2.3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同一路段的投标(“路段”指凡路面工程施工(含施工母体试验检测)标段在本施工监理试验室管辖范围内的都被视为同一路段),否则按废标处理。

2.5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10]22号)要求,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登记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请于2011年5月20日~2011年5月26日每日9:00~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B1412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②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计量认证证书原件;③单位介绍信;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逾期不售,标书售出后不退。

4.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4.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1年5月28日上午8:00时,在巴中市恒丰宾馆大门口集合后统一前往。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自备越野车,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2011年5月30日上午10:00时,地点:仪陇县金松园宾馆。

4.2投标文件的送交:

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上午8:30?10:30时,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上午10:30时,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100号成都天友国际酒店15楼金色厅会议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交人民币20万元整;信用等级为C级的投标人提交人民币30万元整(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7.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二信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应提供下述公示资料(分标段填报、装订、包封):

公示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资质等级、法人情况、关联企业等)

公示表2:近五年(2006年1月至今)已完施工监理试验室项目情况表

公示表3: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表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3表(格式后附)以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U盘),书面资料(3张公示表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密封方式(电子文档与书面资料统一包装在一个包封内,封套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送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招标人,并由招标人按照各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格式原样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scjt.gov.cn)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凡未能按期提供公示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凡经查实所报资料虚假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评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其资质、业绩、人员最低条件要求应与公示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应以公示资料为准。未经公示的业绩、人员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经过公示的业绩、人员,但所附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无效的业绩、人员。

在公示结束10日内,监督机构接受投标人的有效书面投诉,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和举报期限的,有关监督部门可以不受理其投诉和举报。对于已经超出投诉或举报时限、评标已经结束、但经查实投诉或举报事项属实的中标单位,可以维持原评标结果,但其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拟到位的设备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无条件限期整改;无法更换人员、设备的,一律取消中标资格。被投诉或举报的有关违规事实将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信用处罚。

招标投标投诉按国家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第11号令)、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规定处理,全文查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

9.投标承诺函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7日内(2011年6月2日北京时间17:00时前),凭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承诺函应密封包装,封套上不得有任何投标人标识,承诺函提交后,将由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参与封存,并在投标人送交投标文件时公开开封。若投标人投标承诺函未按时提交给招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未遵从投标承诺函的承诺内容的,也视为放弃投标,将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10]466号文规定进行处罚:

1)放弃投标一次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C级信用评价;

2)处罚期内再次放弃投标的,给予期限为3?6个月的D级信用评价;

3)放弃中标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被投诉人的有关违规事实予以通报并取消其1-2年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巴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4楼

邮编:610041(成都)

电话:(028)85262890

传真:(028)85262890

联系人:陈女士、魏女士


关注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津ICP备20006083号-1

津公网安备 120105021002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