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10线麦盖提-喀什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2011-06-07 未知 路桥人 6050

S310线麦盖提-喀什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2011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计划,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资金。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和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点位于麦盖提县希依提墩乡,经牌楼农场、农三师42团到达岳普湖境内,然后经过伽师县工业园、夏普吐勒乡,跨克孜勒河后进入疏附县阿克喀什乡,经英吾斯塘乡、阿瓦提乡后进入喀什市,终点接喀什绕城高速;主线全长142.923km,采用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起点设置麦盖提连接线,全长14.601km,其中二级公路3.666km,设计速度80km/h,一级公路10.935km,设计速度100km/h;终点设置喀什连接线,全长11.428km,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

(2)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置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含中心试验室)1个,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下设驻地监理工程办公室(含驻地办试验室)2个。招标人已自行组建了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次招标范围是总监办下设的2个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驻地办”)合同段。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监理合同段所辖施工标段桩号里程(km)监理主要工程内容

MKJL-1MK-1K0+780~K20+000

及麦盖提连接线主线53.159和连接线14.601(含3.666km二级公路)组建驻地办,下设驻地试验室,承担合同段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路基、桥涵 、路面、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绿化、环保、水保、安全等工程的全部施工监理工作,不含房建、机电工程监理工作)。

MK-2K20+000~K54+000

MKJL-2MK-3K54+000~K89+000主线89.765和连接线11.428

MK-4K89+000~K119+000

MK-5K119+000-K141+500

及喀什连接线

(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共计53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29
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项目施工计划2011年7月5日开工,2013年11月30日完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等事宜。对于同一监理合同段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取得新疆2011年新开工建设的第一批次7个项目和第二批次3个项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中标资格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次的投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S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4个合同段的投标,且同一个投标人在不同合同段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和设备可以相同或重复,但投标人在本项目、S215线三岔口-莎车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过程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进行了新疆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于2011年6月7日至2011年6月13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对多个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且对所投合同段不得自行调整。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携带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7日12时00分,请在2011年6月27日10时00分至12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电子文件U盘1个)、副本1份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2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5.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电话:0991-5283072

传真:0991-5283072

联系人:王红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黄河路304号达兴商务大厦11层1103室(新疆办事处)

邮编:830000

电话:0991-5832152、18999279810

传真:0991-5832153

联系人:路磊、李振

行政监督:0991-5281009、5281012

纪检监督:0991-5281408(交通运输厅)

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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