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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24-03-11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咸阳市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3]329号》批准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已由咸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咸行审批复[2023]3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北起彩虹一路与秦月路交叉口,南至段家路与世纪大道交叉口;
2.2工程规模:工程主线全长1.6公里,其中桥梁长1.057公里。主桥为双向六车道,长度450米,宽度40米;引桥为双向四车道,长度607米,宽度 16.5 米。建设桥梁、道路、排水、电气、监控、交通等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
2.3项目估算投资总额:约129000.00万元;(其中本次招标约117037.80万元)
2.4 计划工期:99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咸阳市彩虹一路跨渭河大桥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标段编号:E6104013516rhdkm8k1d001; 标段类型:EPC;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建设红线范围内设计、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BIM的建模及应用;施工范围:建设桥梁、道路、排水、电气、监控、交通及附属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3.审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桥梁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担相应设计、施工任务的资质单位其基本信息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可查询。

3.5申请人具有近8年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分别具有近8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截图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证明资料为准;

3.6申请人未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异常后移出除外)、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 cn/)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为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截图为准;

3.7本项目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拟派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第3.3条相关要求;

3.8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6家,联合体牵头人申请时必须出具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3.9在同一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7家。

5.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及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3月11日00时00分;

资格预审公告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16日00时00分;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4年03月11日00时00分至2024年03月16日00 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省·咸阳市) (http://xy.sxggzyjy.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6.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为网上电子版文件递交,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1日09时30分。
7.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不递交纸质版。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http://xy.sxggzyjy.cn/),上传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则按无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处理。
7.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项目经理需与资格预审时项目经理保持一致,如中途变更项目经理、应在网上填报系统中及时变更;资格预审期间,报名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9.2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自负;
9.3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递交,网上递交格式应符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要求。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编制、递交、资审现场无法获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投标按无效处理。
9.5本项目实施“不见面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使用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访问地址:(http://117.35.99.187: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qxianyang/login)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签到或响应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6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7相关技术问题,请提前咨询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皇中路8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9-32890631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咸阳市渭城区乐育南路东侧世纪华城二期2号商住楼3层03号

联系人:王爱飞

电 话:029-33290888

 

监督单位:咸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29-33573353、029-33574016

监督单位: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监督电话: 029-32036626

 

11、招 标 人: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2、代理单位:正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3、监督单位:咸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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