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4标段、HYSJ-5标段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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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4标段、HYSJ-5标段招标公告

   2024-02-07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BSJ-202402GL-009001001、HBSJ-202402GL-009001002、HBSJ-202402GL-009001003、HBSJ-202402GL-0090010041.
 招标编号:HBSJ-202402GL-009001001、HBSJ-202402GL-009001002、HBSJ-202402GL-009001003、HBSJ-202402GL-009001004

1.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了《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本项目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孝感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宜昌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于武汉蔡甸区奓山街道大东村,对接武汉西枢纽互通,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伍家岗收费站,本项目建设里程长约270公里。本项目按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标准对原有高速公路进行改扩建,整幅路基宽度42米。改扩建后共设置桥梁49852.7米/277座,其中引江济汉特大桥主桥推荐方案采用主跨225米斜拉桥,设置枢纽互通9处、一般互通18处,匝道收费站18处,服务区5处,停车区2处,路政大队营房2处,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为417亿元。实际建设规模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为准。

其他:既有项目建设概况: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西至宜昌段起始于武汉西枢纽,经过武汉市蔡甸区,孝感市汉川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宜昌市枝江市、夷陵区、伍家岗区、猇亭区,止于宜昌市伍家岗区高家店枢纽互通(沪渝高速与鸦猇高速交叉点),里程长度约为265.7公里,高家店枢纽互通往西设置连接线,连接伍家岗收费站后,总里程长约为270公里。公路为双向4车道,全封闭的高速公路,路面设计为沥青砼路面,起点至永安互通段2001年建成通车;永安互通~荆州小北门段于1992年建成通车,荆州小北门~终点段于1995年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总体设计汇总由HYSJ-2标段中标人承担),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各种标志标牌(含非公路标志标牌)、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涉铁及其他专项设计、安全评估、其他工程等(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预算文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及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2)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图和按市(县、区)行政区汇总分类、分用途的用地、拆迁数量表及说明;配合招标人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及时安排专人现场配合项目招标人办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参加拆迁建(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的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确认、汇总各类数据;对特殊拆迁项目提出拆迁方案,需要时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

(3)对本项目施工期内既有公路养护设计进行指导及提出咨询建议。

(4)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设计招标划分4个标段,标段号为: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4标段、HYSJ-5标段,标段划分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2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3-10。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100日历天;施工期服务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服务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取得两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其合同的授予将尊重投标人所承诺的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不再授予的标段的其余中标候选人的名次依次递补。

3.4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09时30分。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汉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4层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30050

邮编:

430030

联系人:

彭女士

联系人:

夏先生、李女士

电话:

027-87576683

电话:

027-83733449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HYSJ-2

HYSJ-4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特大桥梁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HYSJ-3

HYSJ-5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 绩 要 求

HYSJ-2

HYSJ-3

HYSJ-5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HYSJ-4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业绩要求中的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L>1000m或单孔跨径Lk>150m的桥梁。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10、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HYSJ-2

HYSJ-3

HYSJ-4

HYSJ-5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没有被有关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人员最低要求

HYSJ-2

HYSJ-3

HYSJ-5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HYSJ-4

项目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技术负责人

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5、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业绩要求中的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L>1000m或单孔跨径Lk>150m的桥梁。

6、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7、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专业。

8、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10、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多标段投标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参加了多个标段投标,但未在标段编号在最前的投标文件中填写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顺序;

(2)投标人参加了三个或三个以上标段投标。

2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3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4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5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6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优先选择中标标段的承诺函(仅对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时无须提供)。

7

投标报价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9

质量要求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10

安全目标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11

联合体投标人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12

分包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13

营业执照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14

资质证书

资质证书无效或资质证书超过有效期的,未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截图证明以证明其资质证书有效。

15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16

资质等级

HYSJ-2标段和HYSJ-4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特大桥梁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HYSJ-3标段和HYSJ-5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专业设计(同时具备公路专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包括勘察资质证书、设计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5)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6)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构图”中以框图形式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17

业绩

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5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业绩要求中的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L>1000m或单孔跨径Lk>150m的桥梁。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HYSJ-4标段的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30km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2)近5年独立完成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3)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4)勘察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5)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人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6)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8)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9)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18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19

主要人员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5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HYSJ-4标段的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2)HYSJ-2标段、HYSJ-3标段、HYSJ-5标段的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特大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HYSJ-4标段的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条30km及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应包括路基、路面、桥涵);

3)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主持过1座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斜拉桥的勘察设计工作。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勘察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3)满足资格条件要求的初步设计业绩和施工图业绩均予以认可,但主要人员同时承担同一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仅计算一次。

(4)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每种类型指标只能计算一次。(列如单个业绩中含有满足条件的公路业绩、多座满足要求的桥梁,只能按一个公路业绩、一个桥梁业绩计算)。业绩要求中的特大桥是指多孔跨径总长L>1000m或单孔跨径Lk>150m的桥梁。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3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等专业。

(7)近5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勘察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20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21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3

投标文件的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勘察设计费用清单。

4

投标报价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3)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4)投标人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5)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5

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4)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附表

附表1  标段划分表

序号

标段号

桩号,里程,工作内容

1

HYSJ-2

1、K964+300~K1025+500(61.2km,仙桃枢纽(不含)至潜江东互通(含))范围内:

(1)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各种标志标牌(含非公路标志标牌)、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涉铁及其他专项设计、安全评估、其他工程等(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预算文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及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2)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图和按市(县、区)行政区汇总分类、分用途的用地、拆迁数量表及说明;配合招标人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及时安排专人现场配合项目招标人办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参加拆迁建(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的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确认、汇总各类数据;对特殊拆迁项目提出拆迁方案,需要时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

(3)对本项目施工期内既有公路养护设计进行指导及提出咨询建议。

(4)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2、K910+369~K1025+500(113.131km,武汉西枢纽(本项目起点)至潜江东互通(含))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设计。

注:HYSJ-2标段中标人还应负责K910+369~K1176+262&(S58)K0+000~K4+750全线的总体勘察设计汇总(含机电设计、房建设计);同时统筹、协调HYSJ-3标段、HYSJ-4标段、HYSJ-5标段及K910+369~K964+300标段的勘察设计(包含相应的汇总等),包括但不限于负责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事先指导书,统一设计原则,绘制总体设计图,编制主要工程数量表和汇编总预算,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等汇总工作。负责机电工程(含智慧公路)和房建工程的设计大纲、设计原则制定。

2

HYSJ-3

K1025+500~K1080+650(55.15km,范围为潜江东互通(不含)至沙市互通(不含))范围内:

(1)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各种标志标牌(含非公路标志标牌)、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涉铁及其他专项设计、安全评估、其他工程等(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预算文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及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2)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图和按市(县、区)行政区汇总分类、分用途的用地、拆迁数量表及说明;配合招标人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及时安排专人现场配合项目招标人办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参加拆迁建(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的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确认、汇总各类数据;对特殊拆迁项目提出拆迁方案,需要时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

(3)对本项目施工期内既有公路养护设计进行指导及提出咨询建议。

(4)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3

HYSJ-4

K1080+650~K1130+900(50.25km,沙市互通(含)至龚家台遗址绕行方案止点)范围内:

(1)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各种标志标牌(含非公路标志标牌)、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涉铁及其他专项设计、安全评估、其他工程等(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预算文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及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2)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图和按市(县、区)行政区汇总分类、分用途的用地、拆迁数量表及说明;配合招标人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及时安排专人现场配合项目招标人办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参加拆迁建(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的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确认、汇总各类数据;对特殊拆迁项目提出拆迁方案,需要时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

(3)对本项目施工期内既有公路养护设计进行指导及提出咨询建议。

(4)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4

HYSJ-5

K1130+900~K1176+262&(S58)K0+000~K4+750(共计50.112km,范围为龚家台遗址绕行方案止点至宜昌收费站(本项目终点))范围内:

(1)初步设计优化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含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连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各种标志标牌(含非公路标志标牌)、环保、水保、景观绿化、涉铁及其他专项设计、安全评估、其他工程等(不含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和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以及其设计变更及变更预算、红线图、征地拆迁图、预算文件编制(含分施工标段修编分解预算文件)、交通组织设计(含保通导改方案、交通安全设计方案等)及既有公路调查与评价,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及相应的造价分析、临时结构、大型临建等重要施工方案安全性验算,并负责设计变更、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间的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等各阶段质量检测缺陷论证分析及处治方案的编制及审查)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它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工作。

(2)提供建设项目用地图和按市(县、区)行政区汇总分类、分用途的用地、拆迁数量表及说明;配合招标人办理用地预审、建设用地报批;及时安排专人现场配合项目招标人办理征地拆迁相关事宜;参加拆迁建(构)筑物及地面附着物的现场清点丈量,登记确认、汇总各类数据;对特殊拆迁项目提出拆迁方案,需要时按规定办理设计变更。

(3)对本项目施工期内既有公路养护设计进行指导及提出咨询建议。

(4)配合项目实施期间的调整工程概算资料编制(如有)、设计服务及招标人进行科研项目、项目评估、奖励申报等工作。

附表2  初步设计标段情况表

序号

标段号

工作范围

1

CKCS-1

1、潜江县界至荆州县界、宜昌段约112.5 公里初步设计;

2、牵头汇总(总体协调)CS-2、CS-3 标段初步设计。负责统一设计原则,编写说明书,绘制总体设计图,编制主要工程数量表和汇编总概算,协调统一文件的编制等汇总工作

2

CS-2

武汉西枢纽互通至仙桃境内排湖互通(含)约79 公里初步设计。

3

CS-3

排湖互通至潜江县界约 76.5公里初步设计。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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