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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四电及相关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3-12-20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建设项目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 已由 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1629号)、《国铁集团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6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资本金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江苏省出资,资本金以外使用国内银行贷款,项目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和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上海市、江苏省。

建设规模: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上海宝山站至苏皖省界段位于我国华东地区的上海市、江苏省境内,大致沿长江北岸东西走向。线路起自上海市新建上海宝山站,向西经江苏省苏州市、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南京市,终至苏皖省界。本线线路长度422.882km,其中新建线路长度416.047km,利用既有线长度6.835km。线路途经2省(市)、6市22县(区),其中上海市省境内51.038km,江苏省境内371.844km。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引入枢纽(地区)地段局部限速。正线数目:双线。正线线间距:5.0米,限速地段采用相应标准。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区)地段采用与行车速度相适应的标准。最大坡度:一般地段20‰,困难地段25‰。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范围

2.2.1.1 沪渝蓉工程:新建上海至南京至合肥高速铁路沪宁段(改DK1+031.508至DK154+636.71、DIK172+717.27至DK379+339.28)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全部四电工程(含配套房屋及基础、场坪、场坪护坡、绿化、院落围墙、铁路红线外四电工程青苗补偿、给排水,桥梁照明、隧道照明及通风、油气管线电磁防护等),及接入既有线路的相关工程施工。不含南京枢纽普速系统(江北地区)改建工程、南京枢纽及南通地区委托代建相关工程。

线路长度358.5km(改DK1+031.508至DK154+636.71、DIK172+717.27至DK379+339.28),其中新建线路长度351.665km,利用既有长度6.835km。新建线路中桥梁长度327.679km,路基长度5.336km,隧道长度18.65km。桥隧比98.48%,建设范围内沪渝蓉高铁沪宁段设上海宝山、太仓、崇明、启东西、海门北、如皋西、黄桥、泰州南、扬州东、仪征北等10座车站和锦祁路、黄宅、国道村3个线路所。其中,太仓站、扬州东站为改建车站;国道村为改建线路所。此外,新建上海宝山动车所、扬州东存车场。

2.2.1. 2 宁淮城际同步实施工程:信号专业沪渝蓉调度二台、车站服务器及接入中心所需要的服务器、网络安全、CTC中心的修改等, TSRS2、RBC3及南京北RBC机房的电源屏、大屏幕等;牵引变电专业六合西牵引变电所。

2.2.1.3 按《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综合概算章节表,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 青苗补偿;第三章 桥梁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第四章 隧道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隧道通风系统;第六章 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工程(不含站房客服工程);第七章 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工程;第八章 房屋工程中的四电房屋工程(包括场坪土石方、地基处理、附属围墙、边坡防护、院内道路、硬化、排水沟、电缆沟等,不含通所道路);第九章 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中的给排水工程;第十章 大型临时设施及过渡工程中的四电过渡工程;第十一章 其他费用中的安全生产费、营业线施工配合费、油气管线电磁防护。

2.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拟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HSQD(施工强电标)、HSRD(施工弱电标)。

2.2.2.1 HSQD标。

(1) 电力

①江苏省内新建10kV外部电源线路;②新建10kV综合负荷电力贯通线路;新建10kV一级负荷电力贯通线路;③新建35/10kV变配电所、10kV配电所,改建10kV配电所,新建10/0.4kV变电所(不含站房10/0.4kV变配电所)。④新建10/0.4kV箱式变电站、新建10kV箱式电抗器、新建10kV箱式开闭所。⑤崇太隧道﹑海门北隧道、跨京杭大运河桥、跨新河桥、跨引江河桥、跨芒稻河桥的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等,包括隧道内弱电洞室﹑弱电设备等供电线路及供电设施,不含隧道出入口雨棚防雷接地、洞口泵站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竖井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⑥室外及区间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车站、动车所等室外动力、照明,警务区、桥隧守护、强电等独立房屋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等,电力远动系统终端设备及联调联试等。

(2)变电

新建AT牵引变电所(其中六合西牵引变电所与宁淮城际工程共用)、改建牵引变电所,新建开闭所1座,新建分区所9座(其中国道村为分区兼开闭所),新建AT所及其他相关工程。

宁淮城际同步实施:六合西牵引变电所。

(3)接触网

(4)房建及暖通(强电)

电力电气化房屋。主要工程为招标范围内的10kV配电所、35kV变配电所、牵引变电所、AT所、分区所、接触网开关控制站等强电独立房屋及土方、院落、围墙、院内道路、硬化面、设备基础等内容。

区间其他房屋。主要工程内容为招标范围内的区间警务区、桥隧守护等区间独立房屋及土方、院落、围墙、院内道路、硬化面、设备基础等内容。上海市境内独立箱式变电所的隔离措施。

以上房屋场坪及场坪用地范围内改移道路及沟渠工程等相关内容。以上房屋内的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设施等内容。

(5)FAS/BAS(强电)

本次招标范围内变配电所、牵引变电所、AT所、分区所、开闭所等相关房屋的火灾自动报交警系统,崇太隧道FAS,隧道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6)给排水

本次招标范围内区间工点的室外给排水工程,工点为区间牵引变电所、区间警务区、桥隧守护点、崇太隧道、海门隧道工程。

(7)隧道通风

崇太长江隧道(DK47+650至DK61+900)内的隧道通风系统,包含崇太长江隧道运营通风系统、防灾通风系统(含三座竖井内楼梯间及前室通风)相关内容。

(8)其他

完成电力外电源线路及接触网供电线引起的青赔等相关内容,协助处理电力外部电源相关的高可靠电源、电源接口、占用市政管沟及路由等相关费用,协助处理区间用水点及相关管道配套工程等费用,油气管线防护。

2.2.2.2 HSRD标:

(1)通信

本线线路工程、引入上海枢纽、接入既有站段以及与既有通信网互连的通信系统工程;敷设干线光缆。车站、区间基站、电气化所亭、中继站等设备安装。传输系统新设OTN设备、STM-64设备、STM-16设备、STM-4设备、接入网系统ONU设备、数据网设备、通信电源设备、GSM-R系统、通信铁塔等。

防灾中心的相关配套通信工程、通信线路等。

(2) 信号

新建各站(含线路所、动车所、中继站)调度集中分机(CTC3.0),新设沪渝蓉调度一台、沪渝蓉调度二台;新设列控中心设备,配置无线闭塞中心、临时限速服务器;新设硬件安全冗余结构的计算机联锁系统;新设信号集中监测设备、动车所CCS系统以及改造车站、线路所系统改造、过渡及其他配套工程。包括宁淮城际同步实施工程涉及沪渝蓉调度二台、TSRS2、RBC3配套设备等。

(3) 信息

本次招标范围内信号楼、工区综合楼等各生产生活房屋内办公管理信息,上海宝山动车所动车组管理信息系统,上海局防灾中心用房相关信息系统,公安派出所、警务区的公安管理、门禁、视频监控等相关信息系统,桥隧守护营地内周界报警相关信息系统。

(4)灾害监测

风雨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地震预警监测系统,本线现场监测设备接入上海局监测中心系统,并对铁路局中心系统软件进行适应性扩容。

(5) 房建及暖通(弱电)

通信信号信息房屋。主要工程为招标范围内的信号楼、基站、直放站、中继站、上海局防灾中心等弱电独立房屋及土方、院落、围墙、院内道路、硬化面、设备基础、房屋场坪及场坪用地范围内改移道路及沟渠工程等相关内容,包括房屋内的通风空调、消防、给排水设施等内容。

(6)FAS/BAS(弱电)

本次招标范围内信号楼、中继站、线路所等相关房屋的火灾自动报交警系统、防灾中心设备用房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 机械

上海局防灾中心电梯设备1部。

(8) 电力(弱电)

本次招标范围内新建车站、动车所弱电独立房屋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等;新建区间基站、中继站、直放站等弱电独立房屋及视频塔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等;新建上海局防灾中心动力照明及防雷接地、新建区间基站、中继站、直放站、视频塔等室外场坪接地网及与综合贯通地线系统连接等,同时为基站、中继站、直放站、视频塔等10/0.4kV箱式变电站预留接地接口。

2.2.3计划工期:上海宝山站(含)至太仓站(含)、启东西站(含)至苏皖省界段13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0月31日;太仓站(不含)至启东西站(不含)207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9年10月31日。

2.3 其他说明 :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 标段编号:HSQD标

(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4.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5.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1.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近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2.具有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强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3.具有铁路“四电”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施工业绩;4.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铁路工程或机电安装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需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近五年应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强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施工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2标段编号:HSRD标

(1)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具备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4.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级资质证书。

(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至2024年1月(近五年)内完成的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2.具有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弱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3.具有铁路“四电”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施工业绩;4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铁路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10年及以上铁路工程项目或类似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担任过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部门负责人等职位均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并且与申请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4)本标段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方)。联合体牵头方应具有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近五年应具有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高速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或相应弱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并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应的施工业绩。

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包含明确的联合体组建原则、工作和责任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成员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各成员单位承揽施工任务不得超过本身资质范围;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资格预审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2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请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新理想大厦工程部1508室持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个人身份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号码、电子邮箱,原件备查)免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购。

5.2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发送截止时间前须在上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hggzy.com)通过CA登录系统并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信息填报(CA办理方式: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6968);申请人系统操作详见铁路建设项目操作手册https://www.shggzy.com/jyznczzn/380971;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https://www.shggzy.com/gywmlxfs。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1月4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4日10时00分,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4日10时00分,地点为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689号1号楼)。以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上海有限公司、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1500号

邮    编:200070

联 系 人:叶春晖 夏齐林

电    话:021-51245940,51246163

传    真: 021-51246119

电子邮件:hhkzgcbsd@163.com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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