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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LHKJ-SJ1 标段招标公告

   2023-10-30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已由省政府以《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批准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 已由省政府以《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霍高速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起自连霍高速公路与淮徐高速公路交叉的林东枢纽,途经徐州市铜山区、经开区、云龙区、高新区,终于苏皖省界,路线全长约23.3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8米,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现状共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4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处,出入型互通2处,服务区1处。本项目拟扩建为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正在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初步勘察设计,初设行政许可专项和技术支撑专题研究工作,课题研究工作等,具体内容如下:

(1)初步勘察设计:全线所有工程的初勘、初测、初设,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招标配合等工作。

(2)相关专项、专题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路基路面检测及评价;桥涵及通道检测及评价;项目安全性评价;交通组织研究等初步设计报批所需的专项、专题工作。

除上述专项、专题研究外,招标文件中虽未载明,但与初步设计相关且项目报批需要的其他专项专题,其费用已包含在初测、初勘和初步设计费用中,不再另行支付。

3)课题研究工作:

本项目根据进展情况和发包人要求,将会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工作,每个研究课题的内容、成果要求及费用发包人确定。课题研究费用暂定人民币300万元,该费用作为固定价形式列入报价清单汇总表中具体费用根据课题研究完成情况据实支付。

2.3服务周期计划要求

1)项目工可报告审查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初步设计工作。

2)各专项、专题完成时间需满足初步设计编制报批需要。

3)各课题研究如实施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注:实际服务周期根据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文件审批进度进行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条件:

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业绩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业绩:

20181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条长度20KM以上且累计长度100KM以上高速公路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其他条件: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联合体投标的,信用等级评价以联合体所有组成单位中信用等级评价较低者为准。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取消投标人资格、或被暂停投标人资格且其在暂停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

资质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2)分项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级别技术职称,分项负责人至少应包括工程地质勘察、路线、路基路面、桥涵、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房建工程、工程造价的专业分项负责人

业绩条件:

1)项目负责人20181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2)分项负责人201811日以来分别担任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相应分项负责人。

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应以设计单位牵头,联合一家具有勘察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030日至 202 116,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投标人可以修改联合体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5.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1499057502。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

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11月 20日 10 时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11 月20 日 10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紫金金融中心A2楼

联系人:

电话:025-84658653

传真:025-8465879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开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6号华通科技园5楼505

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6618683-801、803

传真:025-86618673

9.其他

9.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本次同批招标的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和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咨询项目的两个项目同一时间评标,同一投标人最多可中标 1 个标段,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按以下顺序执行:

(1)如同一投标人在上述两个项目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其为连霍高速公路林东枢纽至苏皖省界段扩建工程初步勘察设计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项目则不再进行排名,由排名其后的单位依次递补作为综合得分第一名。

2)每个项目推荐按以上原则排序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第三的依次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9.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 (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9.4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9.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无需电话联系。如有疑问,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澄清

9.6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如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8本项目招标文件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标准设计文件》”)、项目专用本和补遗书等组成。

9.9《公路标准设计文件》、《江苏省高速公路标准化相关设计指南》、《江苏省高速公路初步设计文件节能篇章编制指导意见(试行)》由投标人自备。

   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10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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