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投资人YCCXTZ-1标段招标公告--工程招标--招标公告--招标--路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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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投资人YCCXTZ-1标段招标公告

   2023-10-18 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120010011.招标条件陡山沱过江通道已列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湖北省综
 招标编号:HBSJ-202310GL-112001001

1.招标条件

陡山沱过江通道已列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2020-2035年)》《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规划》《湖北省高速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人民政府已同意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经具备投资人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建设规模: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起点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小溪塔街道新合村庙儿咀,与沪蓉高速(G42)宜巴段在大山陂隧道和付家冲隧道间设置黄花林枢纽互通(T型互通)相交,终点与沪渝高速交叉设置高家堰枢纽互通与沪渝高速相接。推荐方案采用双向六/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0km/h,路基宽度为33.5米/41.0米,路线全长约50公里。设置特大桥2755米/2座,其中长江大桥采用主跨1200米钢桁梁悬索桥方案,按8车道高速公路建设;下牢溪特大桥,采用380米上承式钢管混凝土拱桥方案,按6车道高速公路建设;设置长隧道9132.5米/4座;桥隧比56.72%。全线设置监控中心、服务区、停车区、养护工区各1处;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估算总投资约为164亿元。

其他:本项目勘察设计已进行公开招标,由勘察设计中标人开展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项目概况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宜昌城西高速公路(含陡山沱过江通道)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BOT)模式建设)。投资人中标后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YCCXTZ-1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

合同估算价:1640000万元

2.3其他:①实际工期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②本项目投资人需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12号)等有关规定,明确1个合同估算价2亿元以上的土建施工标段,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人,评标办法原则上采用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7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宜昌市人民政府

地    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02号

邮    编:  443000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 0717-6346301

传    真: /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    编: 430033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27-83636017

传    真:   

网    址: http://www.huajiezn.com

2023年10月18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YCCX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标段

财务状况要求

YCCXTZ-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64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164亿元)的40%,即65.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6.4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6.56亿元)。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均应达到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4、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标段

投融资能力要求

YCCX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164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 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4、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商业信誉要求

YCCXTZ-1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

1、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信誉声明”中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YCCXTZ-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3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投资人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3、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5、投标人应同时提供:(1)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2)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CCX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和一座主跨不小于800米的特大桥梁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资人或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出具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6、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1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 (如有)

标段:YCCXTZ-1

岗位

最低资格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路基工程施工单位(如有)

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表》中信用等级被列为C级(含)及以下,不得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路面工程施工单位(如有)

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长江大桥施工单位(如有)

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800米及以上特大桥梁项目(应至少包含特大桥的主梁及一个主墩(塔))施工业绩。

下牢溪特大桥施工单位(如有)

同时满足: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200米及以上拱桥项目施工业绩。

注:

1、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任务分工,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若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信誉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4、路基路面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5、桥梁业绩证明材料:(1)公路桥梁业绩应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业绩,业绩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2)铁路桥梁业绩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静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或者初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3)市政桥梁业绩应为主干路或快速路桥梁施工业绩,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6、承担下牢溪特大桥施工单位(如有)业绩要求中所述拱桥是指:钢桁拱桥或钢箱拱桥或钢管混凝土拱桥或钢筋混凝土拱桥。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9、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10、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公路项目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铁路项目以静态验收报告或动态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的签发时间为准,市政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1、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7-2  资格审查条件(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如有)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YCCXTZ-1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且施工任务中不含长江大桥的施工单位(如有)的主要人员

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

自行承担长江大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如有)的主要人员

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4、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5、具有1座主跨800米及以上特大桥梁施工项目(应至少包含特大桥的主梁及一个主墩(塔))的项目经理业绩。

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

1

同时具备:

1、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

4、具有1座主跨800米及以上特大桥梁施工项目(应至少包含特大桥的主梁及一个主墩(塔))的项目总工业绩。

注:

1、承担施工任务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应当满足上表要求。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4、上述人员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8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4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财务状况、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投融资能力(含资金筹措方案、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含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人员简历表)、高速公路项目投资成本控制承诺函、高速公路项目公开招标承诺函、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如有)、技术文件、财务会计报表。

5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7名;

(3)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6

收费期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或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收费期)超过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8

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未提供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9

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彩色扫描件。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10

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 投标人2022年末总资产不低于164亿元人民币,2022年末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164亿元)的40%,即65.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的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其出资比例的折算值,例如某联合体成员单位出资比例为10%,其2022年末的总资产应不低于16.4亿元,净资产应不低于6.56亿元)。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2年末均应达到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 独立投标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或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联合体其他成员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6) 投标人应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表的彩色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落款处审计单位、中介机构的签字盖章应齐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7)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为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企业自成立以来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不得少于一年。

(8)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近年财务状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具有不低于164亿元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按出资比例折算后计算。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融资能力”中的要求填写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融资能力”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2

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视为重大偏差:

(1)近三年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未全部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13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内具有1个里程不小于30km且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投资人业绩应是其独立承担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投资的业绩。

(4)在对投标人进行投资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投资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投资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投资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近5年是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同时提供:①与各投融资项目主管机构(或招标人)签署的合同协议书或该机构对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或所投融资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含委托机构)的项目投融资证明资料的彩色扫描件;②项目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14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管理经历

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和一座主跨不小于800米的特大桥梁技术管理经历。

3、财务负责人:1人,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4、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5、质量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6、安全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7、技术部门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8、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资人或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出具的相应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技术负责人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5)项目公司管理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子公司的人员。

15

自行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最低要求) (如有)

1、自行承担路基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如有)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5公里及以上新建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业绩。

2、自行承担路面工程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如有)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1条10公里及以上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业绩。

3、自行承担长江大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如有)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800米及以上特大桥梁项目(应至少包含特大桥的主梁及一个主墩(塔))施工业绩。

4、自行承担下牢溪特大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如有)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5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独立完成过1座主跨200米及以上拱桥项目施工业绩。

5、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自行承担土建工程施工任务的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路基路面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资料的内容必须完全反映业绩最低要求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技术指标,且显示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桥梁业绩证明材料:①公路桥梁业绩应为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桥梁施工业绩,业绩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②铁路桥梁业绩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静态验收报告、动态验收报告或者初步验收报告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③市政桥梁业绩应为主干路或快速路桥梁施工业绩,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5)承担下牢溪特大桥施工单位(如有)业绩要求中所述拱桥是指:钢桁拱桥或钢箱拱桥或钢管混凝土拱桥或钢筋混凝土拱桥。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8)单个业绩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9)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公路项目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交工日期为准,铁路项目以静态验收报告或动态验收报告或初步验收报告的签发时间为准,市政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16

施工承包单位(如有)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自行承担施工任务且施工任务中不含长江大桥的施工单位(如有)的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③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④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1人,同时具备: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③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

2、自行承担长江大桥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如有)的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1人,同时具备: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③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④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

⑤具有1座主跨800米及以上特大桥梁施工项目(应至少包含特大桥的主梁及一个主墩(塔))的项目经理业绩。

(2)施工承包人项目总工:1人,同时具备: 

①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②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③具有1个新建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业绩。

④具有1座主跨800米及以上特大桥梁施工项目(应至少包含特大桥的主梁及一个主墩(塔))的项目总工业绩。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主要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的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施工承包单位主要人员2023年1月份起任意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17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18

收费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收费期或填报的收费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19

建设期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建设期或填报的建设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0

资金来源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资金来源或资金来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21

项目资本金

投标人承诺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2

资金筹集方案

无资金筹集方案

23

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交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合格”的规定。

24

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的规定。

25

运营养护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运营养护目标或填报的运营养护目标低于“按《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或国家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公布的新标准,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保持不低于92,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保持不低于92,路基技术状况指数SCI、桥隧构造物技术状况指数BCI、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指数TCI均保持不低于80”的规定。

26

服务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服务质量目标或填报的服务质量目标低于“满足国家、湖北省行业管理部门对高速公路运营管理的服务质量要求”的规定。

27

养护工程质量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养护工程质量目标或填报的养护工程质量目标低于“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95%”的规定。

28

安全生产目标

投标函附录未填报安全生产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生产目标低于 “杜绝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规定。

29

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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