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海港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乐港路跨沿海公路立交桥项目已由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海审批投资【2023】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港经济开发区北部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乐港路跨沿海公路立交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概况:为适应河北省推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及提升乐港路(G509)和沿海公路(G228)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实施乐港路跨沿海公路立交桥项目。
(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乐港路跨沿海公路立交桥项目位于乐港路(G509)和沿海公路(G228)交口处。
(4)建设规模:本项目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建设里程1.8km,设计速度60km/h。双向四车道,全线设置大桥一座,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管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工期:12.5个月。
(7)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优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详勘、测量、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及配合招标人报批等后期服务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满足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和设计企业名录(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除外),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预留本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该部分的60%预留给小微企业。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以评标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已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成功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证书互认平台任意一家CA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证书业务办理链接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2)其他:根据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推行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分散评标》的通知,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其中“盲评”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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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各成员在合同工程中所承担的专业工程或工作内容及范围。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不承担联合体协议中相关专业工程的成员,其相关的专业资质不作为该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进行资格审查。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分工负责公路施工的成员单位,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9:00至2023-09-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交通运输厅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亿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海港开发区创业中心402 | 地址: |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道学院路交叉口瑞莎学院壹号5楼01单元1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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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63000 |
联系人: |
汪洋 |
联系人: | 赵丽华 |
电话: |
0315-2942202 |
电话: | 0315-6283715/199300731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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