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湖三环高速互通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3-08-01 路桥招标网525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明月湖三环高速互通工程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管办发[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月湖三环高速互通工程已由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渝两江管办发[2023]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江协同创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规划建设明月湖三环高速互通及收费站,互通拟设匝道5条,总长约1.25Km,收费广场区域长约 250m。总投资约3亿元,建安费暂定1.3亿元。勘察进尺约2500m。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3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估算金额:13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023387.34元。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4.1 招标范围:含明月湖三环高速互通工程设计内容和勘察内容。

设计内容包括:1)包括土石方、道路、收费站及收费系统、桥涵、地下通道、人行天桥、交通工程、道路绿化景观、照明、高边坡防护及景观绿化、给排水等综合管网及其他临时、附属工程等所有设计工作;(2)包括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所有专项设计;(3)包含但不限于各阶段涉及的电力设施保护、交通工程、高速路保护、铁路保护、轨道保护、海绵建设专篇、土石方调配、周围建构筑物保护、智能化工程、电气设计(强弱电)、灯饰工程设计、市政配套工程设计(综合管网),并负责送审工作,以上各项的组织论证、审查及费用包含在设计服务费内;(4)包括高边坡周围构筑物、既有道路、管线等保护或者改线设计工作;(5)道路的施工图设计必须明确施工建设及施工要点(包括施工措施、临时工程等);(6)包含各专业设计的变更工程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与服务的全过程;(7)配合各阶段专项论证(行洪、环评、水保、地灾等);(8)配合道路沿线的水利、平场、公园、水系景观等相关项目的设计工作;(9)协助周边招商落地项目的设计工作及与周边相关项目建设时序协调的服务工作;(10)完成项目三维仿真模型;(11)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12)完成项目BIM模型。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做调整。最终规模、范围、内容、投资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勘察内容包括:完成本设计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若需要)、详细勘察、若项目涉及超前钻探、持力层检验等均包括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设计、施工、基础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等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

2.4.2 标段划分: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服务期:暂定45日历天。设计服务期暂定1200日历天,其中:

(1)方案设计(含估算): 提供基础资料及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并送审。

(2)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编制):提供基础资料(包含地勘资料成果)和方案设计通过审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送审;

(3)施工图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45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在提出施工图审查意见后30日历天内按照审查意见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成果;

(4)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工程开始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配合与指导。

(5)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上述周期是指中标人每次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任务书后,直至提交对应的满足送审合格要求的成果资料的时间跨度。

2.6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8-06 09: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2023-08-09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8-25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两江协同创新区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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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人: 郝旭亮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67805685 联系电话: 023-63867091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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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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