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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3-02-08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以厦发改审批〔2022〕30号批复。项目采用PPP项目模式实施
 

1. 招标条件

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已由厦门市发展改革委以厦发改审批〔2022〕30号批复。项目采用PPP项目模式实施,授权主体为厦门市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厦门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政府出资方代表为厦门路桥工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PPP项目实施方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以厦府〔2022〕318号批准实施。项目已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社会资本方招标由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PPP项目

2.2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

2.3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同安区,起于厦沙高速莲花互通,往东先后穿越东垅山、莲花水库副坝调蓄池、保镇山,终于浒井村,近期设连接线与同安大道平交,总长6.1公里,其中:

(1)莲花互通至规划莲花六路段,长1.5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主线双向6车道,辅路双向4车道,路幅宽56米。

(2)规划莲花六路至终点段,长3.63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设计速度为80km/h,双向6车道,路幅宽28-30.5米。

(3)同安大道连接线,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80km/h,长546米,路幅宽16.5米。

(4)美云路改造,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长456米,路幅宽30米。

全线设桥梁4座,总长1292米;隧道2座,双洞布设,单洞全长2840米。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市政管线、环保、照明、交通及绿化等工程。

本项目概算已获得厦门市发展改革委的批复,概算批复金额为165253.57万元,根据本项目概算批复总投资,本PPP项目总投资为165253.57万元。

2.4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1)招标内容: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

(2)招标范围: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PPP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及项目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2.6项目合作期:

本项目合作期为25年,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建设期计划为3年,运营期为22年。

2.7项目运作模式:

本项目运作方式拟采用“BOT”的运作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工作。

2.8项目投融资结构:

项目公司须按本项目总投资的20%投入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各股东按所持有股权比例筹集项目资本金,其中,社会资本方投入项目资本金95%,持有项目公司95%的股权;政府出资方代表投入项目资本金5%,持有项目公司5%的股权。本PPP项目总投资扣除项目资本金后的差额部分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

2.9项目回报方式:本项目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模式,项目公司的收入来源主要为政府在运营期内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绩效服务费,即项目政府付费=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正式成立且有效存续,具有与本招标项目需求相匹配的施工能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及类似业绩的中国境内企业,均可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资格预审申请人入围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投标。

3.2 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详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在联合体协议中负责建设管理、运营管理、协调管理工作,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2)联合体各方均需出资入股项目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出资比例应不少于51%,且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出资比例应大于0%。

3.2.2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

3.2.3 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于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后(含发布之日)出具的同日存款余额累计不少于人民币3.1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资金存款持续时间不少于7个日历日的存款证明。

3.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至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不少于2项(含2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投资总额不低于16 亿元的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PPP项目业绩。

3.2.6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不包括其分支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投标无效。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

3.3招标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预审评审小组,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资格预审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资格预审合格人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对资格预审合格人发出《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合格人凭《投标邀请书》及单位介绍信等购买《招标文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23年 2 月 9 日至2023年 2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云顶北路842 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 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不接受邮购。

5.2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5.2.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为联合体申请的,授权委托书需由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报名阶段至投标阶段联合体单位名称需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预审申请文件);

5.2.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3投资申请(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5.2.4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  年 3 月1日9 时 15分,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厦门市云顶北路842 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收标处10,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贰仟万元整(¥2000万元),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需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交到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建议注明“THGZ[XM]2023-010”。

8.4 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税保支行

账  号:35101523001050003665

8.5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6资格预审申请人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否决。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电话:0592-8269903

9.2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017室

联系人: 傅先生

联系电话: 0592-5138190

传真:  0592-5138787-45 

邮箱:thgzzc@163.com

附件:《投资申请》格式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THGZ[XM]2023-010

项目名称: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PPP项目

致: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我方在了解同安北大道(厦沙高速—同安大道段)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很感兴趣,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作出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将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公司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应由我方承担的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申请人: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资格预审申请人为联合体时)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一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二:                  (加盖公章)

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二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下载:公告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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