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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12-09 中国路桥招标网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交[2022]165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435号)文件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2〕505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查扎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估算总投资38598万元,全部由龙江县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省道查扎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一)本项目起自省道查哈阳至扎旗公路龙江县与富拉尔基区交界处,向西沿旧路布线,经华民乡、色力村、罕头村、甘家店、保安村,止于景星镇东侧,现状砂石路与沥青混凝土路面相接处,路线全长37.081公里。

全线设置特大桥1488.8米/1座,大桥500.68米/3座(含 利用312.48米/2座),中桥44.06米/1座,小桥52.56米/2 座(含利用17.52米/1座),涵洞6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1处,交通量观测站1处、汽车停靠站3处(6座)。

(二) 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 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三)  路基路面:采用的路基横断面形式、设计参数和一般路基设计原则。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其结构组合设计方案。 沥青面层厚10厘米,即4厘米AC- 16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上面层、6厘米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

(四)  桥梁涵洞:桥梁采用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箱梁、矮T梁的桥型。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富拉尔基、华民乡、景星镇。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0日。共601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24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路基、路面、桥涵、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安全工程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的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优良。

2.6安全目标: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4个施工标段,各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主要工程量情况见下表: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

(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项目估算(万元)

A1

K177+379-K195+108

17.643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其他工程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A2

K195+108-K214+460

17.280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涵洞工程、交叉工程及其他工程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B1

K177+379-K214+460

2.158

桥梁工程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C1

K177+379-K214+460

37.081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以补遗书形式发布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A1、A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C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流动资产 - 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业绩最低要求

A1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km);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4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40km)

A2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km);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4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40km)

B1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独立完成1座大桥长度1000米以上桥梁工程,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C1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护栏工程内容)。

②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每个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或标线或护栏工程内容);

注:①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路基、沥青混凝土面层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为1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为2公里。

②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③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只允许在以上四个标段中选择一个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2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4.3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投标人需招标人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2年12月16日17时00分前,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提出澄清申请,招标人的澄清、修改于2022年12月16日18时00分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发出。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0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A1、A2、B1:80万元人民币/标段,C1:5万元。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前48小时,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定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hlj.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安全目标、工期;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将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齐齐哈尔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0452-2813502

招 标 人:省道查扎公路龙江富拉尔基界至景星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长横街196号

联 系 人:何峰

电    话:04525840180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8号1栋9层921-1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451-82362803/5/7/9转8101

邮    箱:zhengxinyizu@163.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A1、A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C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属于《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 务 要 求

1、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流动资产 - 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总和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如果投标人的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的流动资产减最近一年度(2021年度)流动负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营运资金额度,可不提供银行信贷。

3、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A1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km);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4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40km)

A2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1个里程不少于2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20km);

②累计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40km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标段计,同时包含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且均不低于40km)

B1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至少独立完成1座大桥长度1000米以上桥梁工程,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

C1标段: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①独立完成过一个不少于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护栏工程内容)。

②独立完成过累计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每个业绩中应至少包含标志或标线或护栏工程内容);

注:

1.针对上表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简称“部业绩”)或列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业绩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简称“省厅业绩”)。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部业绩证明材料应是主包已建业绩,并提供a.汇总表网页截图复印件,b.分项明细表网页截图复印件。省厅业绩证明材料应为投标人在系统中显示状态为“合格”的“施工企业工程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程内容(例如工程名称、公路等级、桥梁长度、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主要工程量、交(竣)工时间、合同价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均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交工日期、技术等级、里程、规模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2.如投标人提供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业绩的,其路基、沥青混凝土面层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高速)公路的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为1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里程或桥梁长度或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里程为2公里。

3.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4.施工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4、投标人在最近一个年度(2021年)不得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

1、近三年为2019年1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标段:A1、A2、B1、C1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①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③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人

①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②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上述工作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类似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3.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4.类似项目是指中国境内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应为以下部业绩或省厅业绩两种情形之一:(1)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汇总表和分项明细表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上述业绩应是主包已建业绩,应提供a.汇总表网页截图复印件,b.分项明细表网页截图复印件。分项明细表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个人业绩内容 (2) 投标人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状态为“合格”的“施工企业工程业绩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网页截图复印件应能明确体现出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的姓名。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均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审查时将不予认定。网上信息在工程内容、里程、公路等级、桥梁长度、个人业绩等方面可能会因过于简略而导致投标人不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请投标人高度重视资料的申报工作,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善网上信息。

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上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和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的日期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至少连续 3 个月。

7.如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任职项目上撤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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