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保定段内“三电”及管线迁改和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2]383号)文件批准初步设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本项目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基础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建设地点: 河北省保定市域。 2.1.2建设内容: 影响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保定段建设及运营要求的“三电”及管线迁改相关工作,包括: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给排水管线、热力管线、油气管线等设施的迁改防护工程,以及上述迁改工程所引起的红线范围外的相关改造和房屋拆迁、征地、借地、青苗赔偿等,为保证土建工期而发生的上述临时过渡迁改工程,以及包括征地拆迁费用及办理因“三电”及管线迁改环评、水保、规划、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和费用。估算投资费用6.8亿元。
2.2招标范围:为满足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保定段建设及运营要求而受影响的电力线路、通信线路、给排水管线、热力管线、油气管线等设施的迁改防护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点清单内所有内容)。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总工期4.5年,需满足铁路主体工程节点工期要求。 2.4质量标准:设计及施工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①一项电气化铁路干线工程“三电”迁改工程总承包业绩;②一项时速350公里及以上电气化铁路设计业绩或总承包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本企业担任过高速铁路项目设计负责人,且具有高级职称。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铁路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自投标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建设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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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6 09:00至2022-11-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以下简称: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6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东风路1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李义南 |
联系人: | 赵博园、李文亮 |
电话: |
0312-5957102 |
电话: | 0311-86958903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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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1-86958903 |
电子邮件: |
13930837028@qq.com |
电子邮件: | hxzb2010@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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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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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保定竞秀支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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