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由承德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已通过承德市财政局和围场县财政局审核,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高速公路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949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61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围场县,起自冀蒙界吐力根河北营林区河口,与承克高速内蒙段相接,向南沿省界经塞罕坝西、御道口牧场、御道口镇、牌楼、道坝子、龙头山至终点围场县城北接大广高速围场支线。
2.1.2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105.58公里。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主线设大中桥23636.5米/47座,其中特大桥8022米/5座、大桥 15419.5米/40座、中桥195米/2座,涵洞133道,设置隧道共4322米/4座(双洞),其中长隧道3036米/2座,中隧道1286米/2座;服务型互通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5处,通道、天桥共31道;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3处,隧道管理站2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
2.1.3项目投资 本项目已批复的估算总投资为141494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24422万元,土地使用及征拆补偿费2632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591万元,预备费111443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5240万元。
2.1.4项目建设工期 本项目建设工期3年,计划2022年12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工。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2.3 项目实施机构 承德市人民政府授权承德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社会资本方招标,与社会资本方签订《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与项目公司签订《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等工作,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以及协议和合同文件的约定对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2.4 项目政府指定出资人 承德市人民政府授权承德高等级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指定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政府指定出资人不负责项目融资、不参与股东利润分配且不承担债务风险,其对项目公司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对项目公司进行资金监管,同时根据《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股东协议》和《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公司章程》,对项目公司的重大事项行使约定表决权。
2.5 PPP操作模式
2.5.1运作方式
本项目采用PPP运作模式,由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具体包括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第三方检测机构、社会资本方招标,与社会资本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等工作,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协议和合同文件的约定对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社会资本方,中选的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指定出资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该项目法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承担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等工作并承担债务及债务风险,合作期届满后完成无偿移交。
2.5.2项目特许经营权及合作期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管理权,运营管理权包括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权,服务区、停车区及附属设施的经营权。 本项目合作期为28年,包含3年建设期及25年运营期。建设期延长或缩短,项目25年运营期自运营之日起25年期限不变。 本项目合作期届满后,如国家有延长收费期相关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省政府批准后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适当延长收费期限,延长期限内政府方不再支付可行性缺口补助。
2.5.3项目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项目资本金按照经批复的可研估算总投资的20%计算,由政府指定出资人与社会资本方按照49:51股比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由双方认缴;除项目资本金及车购税资金以外的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融资解决。
2.5.4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社会资本方通过通行费收入、其它经营性收入、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收入获得合理回报。通行费收入是指运营期每年通行费收入,按照河北省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复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执行。其他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服务区及附属设施经营收入,社会资本方应根据政策法规依法依规取得项目沿线规定区域内的服务区、停车区及附属设施的经营权,社会资本方应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可行性缺口补助为运营期承德市财政局(含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财政局)及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财政局每年按照当年超额收入分成及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计算后动态调整进行支付。。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8家(含8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本款第(1)项规定。
3.1.2业绩要求:(1)近五年(2017年8月1日至今)以投资协议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报告(或证书)出具时间为准,承担过特许经营模式或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义的投融资模式,即:包含BOT、BOOT、BOO等投融资模式)投资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120亿元人民币的国内高速公路投资项目。 (2)如果投资业绩中有多个联合体成员,则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该业绩的牵头人或投资控股股东。 (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3.1.3财务要求:(1)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平均净资产4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平均净资产4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他联合体成员2021年净资产累计金额达到4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净资产数额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3.1.4信誉要求:(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以上要求。
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3.1.5其他要求:投融资能力:(1)具有不低于1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的投融资能力,投融资能力依据资格预审申请人授信额度或银行存款或贷款意向之和能够达到120亿元。 (2)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投融资能力按照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之和确定。
3.2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8家(含8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3.1.1项规定。
3.3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提 出资格预审申请。每个申请人允许中1个标。对申请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最多只能有一家单位通过资格预审。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的申请人,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22-07-27 16:00至2022-08-03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参加多个标段资格预审 的申请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08-1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告内容以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为准)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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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 联系人: |
祁运佳 |
联系人: | 张海威 |
| 电话: |
0314-2272068 |
电话: | 0314-59095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