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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办区域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2007-09-04 不详 佚名 0


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办区域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已由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新发改投资[2007]011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业主进行项目建设。本次招标由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对拟建工程的项目代理业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办区域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工程;

1.2建设地点: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办事处;

1.3资金来源:按国家法规筹集;

1.4建设内容:拟建道路长23.719km,735110平方米,雨污管道、路边绿化、路灯安装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1.5建设投资:总投资约35597.324万元;

1.6招标内容:工程建设期内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管理与服务;

1.7项目代理业主期限:签订项目代理业主协议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

1.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2.1独立形式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商注册地点及办公用房;有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10人以上,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有相应的工程服务交通车辆、通讯及办公设备等;
  (3)不少于600万元的注册资金;
  (4)自2005年来至少有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具有甲级招标代理资质和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6)有专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2.2以联合体投标的,其中主办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有固定的工商注册地点及办公用房;有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10人以上,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有相应的工程服务交通车辆、通讯及办公设备等;

(3)不少于600万元的注册资金;

(4)自2005年来至少有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5)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联合体协办人应具有以下资质要求: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招标代理咨询公司,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有固定的工商注册地点及办公用房;有专职招标代理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其中高级职称者不得少于5人、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少于3人;

(3)不少于300万元的注册资金;

(4)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三)组成联合体的各方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报名资料一同提交给招标人,并应委托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

(3)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备相应承担工程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4)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独立投标、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的主办人为项目管理公司,联合体协办人为招标代理机构。

三、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地址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3.1时间:2007年8月30日至2007年8月31日09:00-11:30时至14:30-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3.2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下述资料:

4.1独立形式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企业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8)专职招标代理技术人员身份证、从业人员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9)提供自2005年以来从事过的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管理中标通知书和项目管理合同(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

4.2.1联合体的主办人

(1)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专职项目管理技术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8)提供自2005年以来从事过的一个6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管理中标通知书和项目管理合同(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9)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原件)。

4.2.2联合体协办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招标代理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专职招标代理技术人员身份证、从业人员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招 标 人:成都市新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紫瑞街22号

联 系 人:刁美高、贾晓春

联系电话:028-8301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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