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一期)由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惠发改核准〔2021〕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三栋镇
2.4 项目规模:一期工程包括西侧地面社会联系通廊,高架落客平台下方空间,金山大道南段、文思一路、创行路与科技大道等下穿铁路市政道路。
(1)西侧地面社会联系通廊:位于惠州市三栋镇,路线总长约269.686米,红线宽20米。
(2)高架落客平台下方空间:位于国铁站房与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二期工程之间,地面两层,地下两层(局部三层),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空间建筑面积约2.4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万平方米(含站前广场地面铺装及楼梯间等)。
(3)下穿铁路市政道路:项目位于惠州市三栋镇,为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下穿铁路工程,路线总长约421.6m,其中桥梁长度为284.6m,含金山大道南段、文思一路沿线一座桥梁、创行路沿线一座桥梁及科技大道沿线一座桥梁。
其中,新建金山大道南段,城市主干路,长约137m,红线宽度74.83m;新建文思一路下穿铁路桥梁,城市次干路,长约85.5m,红线宽度57m;新建创行路下穿铁路桥梁,城市次干路,长约100.5m,红线宽度18.4m;新建科技大道下穿铁路桥梁,城市快速路,长约98.6m,红线宽度72.05m。
2.5 项目概算:项目总投资约63652.21万元,其中设计费约1168.85万元,建安费约49111.45万元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的管线迁改工程费用约340万元,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约736.67万元。(暂定,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广汕铁路惠城南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项目(一期)的设计、施工、工程完工(竣工)验收以及提供其他全部相关服务等。
1、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
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面社会联系通廊、高架落客平台下方空间与市政道路工程、管线迁改工程、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等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其中,管线迁改工程的主要内容为影响红线范围内施工的管线迁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管线、供水、通信等管线迁改的施工及保修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外的临时给排水工程及临时供电工程等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60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含下穿铁路市政道路(金山大道南段、文思一路、创行路和科技大道)、高架落客平台下方空间、西侧地面社会联系通廊等满足站场使用基本需求的功能设施)在广汕铁路惠城南站开通运营前完工(具体以开工令下达之日起算)。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施工质量要求为合格。
2.9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相应设计及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资格条件如下: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3.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甲级(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
3.3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1)、(2)点要求:
(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2019年、2020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6投标人近5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以下类似设计和施工项目业绩:
(1)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①完成过15000平方米及以上(含本数)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②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且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150m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注: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复文件)扫描件,规模及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批复文件)为准。
(2)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①完成过15000平方米及以上(含本数)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②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且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150m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
注: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及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或交工报告或竣工备案表)扫描件,规模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或完工或交工日期为准。
3.7设计人员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设计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以上任一设计人员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且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150m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或完成过“15000平方米及以上(含本数)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8施工总承包人员要求(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
(1)(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建筑工程)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以上任一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工程投资额≥5000万元且城市主干路或以上等级道路长度≥150m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或完成过“15000平方米及以上(含本数)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市政类或建筑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安全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5)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资质企业,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招标人公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及其评估报告文件成果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评估报告编制单位除外)。
3.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优先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4.2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5.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
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的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企业在超过询疑截止时间后,将不得在系统提交疑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前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不再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或解释。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电子评标:取消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环节。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如需参与开标会议,可派交易员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到达指定的开标地点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亦可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招标系统内观看开会会议,如对开标会议存有异议,须在开标时间内拨打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部电话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7.2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7.3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城南站配套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苑19号
联系人:舒工 联系电话:0752-721831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华乐南苑1单元14层02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752-2599297、15625507122
交易平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系电话:0752-712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