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本项目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路线起于武汉市新洲区刘大房湾附近,顺接规划的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在挖沟东侧跨越长江后,止于鄂州市华容区柴汤村附近,接已建成的黄冈至鄂州高速公路。该项目全长约34.69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双柳长江大桥(主跨1430m(暂定)悬索桥)段(北岸航天城互通至南岸泥矶互通)采用路基宽度41.5米的双向八车道标准,其余路段采用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六车道标准。共设置互通式立交7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5处、监控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投资估算总金额约166.54亿元。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中心试验室,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根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2)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试验检测体系;(3)监督指导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4)对超过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5)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6)按合同约定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LSYS-1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8月(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总监理工程师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服务期2250日历天(其中含施工准备阶段60日历天,施工阶段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0 万元
2.3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古城大道351号5楼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92632271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联系人:张亦嘉
电话:027-83867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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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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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SYS-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主管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 3.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资质书中注明的试验检测机构为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与其下属试验检测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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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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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SYS-1 |
近5年内独立承担1条里程不小于30km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中心试验室或监理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 |
注:
1、“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委托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协议书,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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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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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SYS-1 |
中心试验室主任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监理试验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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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监理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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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
1 |
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近5年内担任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的中心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或监理试验室主任或副主任或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 |
注: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由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近5年是指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5、投标人还需提供主要人员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0月后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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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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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SYS-1 |
投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营业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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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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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SYS-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禁止参与投标且目前正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2020年度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信用评价结果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中心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备注:“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