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投资人HNTZ-1标段招标公告

   2022-04-19 中国路桥招标网594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
 1.招标条件

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BOT)建设,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武汉市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具备招标投资人的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咸宁市 

建设规模: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起于武汉市蔡甸区侏儒街以西,与孝感至汉川段对接,跨越沪渝高速(G50)、百曲线(S114)、侏儒河、西流河、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通顺河、武监高速(S13)、长江、武赤线(S102)、武深高速(G0422)、金水左支、金水河、斧头湖、京港澳高速(G4),止于武汉市江夏区山坡街以南,与江夏至鄂州段对接,路线途经武汉市蔡甸区、武汉市汉南区、咸宁市嘉鱼县及武汉市江夏区。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线路总里程约71.04公里,按照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约34米,项目含长江大桥1座(主桥长约2.9公里,推荐方案为跨径1600m悬索桥)、设互通式立体交叉8处,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管理中心1处,投资估算总金额约273.3亿元,总建安费约209.4亿元。(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汉都市区环线汉南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投资人(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建设)。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大桥、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料依法移交。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1642日历天(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合同估算价:2733000万元(具体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3其他:长江大桥主桥施工由项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选择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10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无。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188号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兴业  银行大厦五层

邮编:430010                            邮编:430077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人:高翔、马原、詹越、王杨超、

马星辉、范巍  

电话:  027-68820024                     电话:027-87273583    

 

2022年4月19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证明等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状况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投标截止时间前(以2020年末的审计报告为准)总资产不低于273.3亿元人民币;投标截止时间前(以2020年末的审计报告为准)净资产不低于项目估算投资的40%,且不低于109.3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总资产、净资产应不低于按出资比例折算值)。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应达到投标截止时间前(以2020年末的审计报告为准)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20年末净资产达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本条所指总资产、净资产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均小于80%,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三年均为盈利。投标人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投融资能力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273.3亿元的投融资能力。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 “11-1投融资能力” 中的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要求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1、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商业信誉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未参与评级的,默认为B级。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建设单位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近5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1个已交工验收的新建高速公路投资人业绩。

备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上述建设单位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要求)

资格条件

岗位

数量

最低资格条件

项目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2个高速公路的项目的建设管理经历。

技术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和1座主跨800m以上特大桥梁项目的技术管理经历。

财务负责人

1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财务管理经历。

计划合同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质量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安全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技术部门负责人

1

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具备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工程管理经历。

备注:1、上述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阶段提供人员的最低要求,项目实施阶段还应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1〕438号)等规定的条件配备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

2、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应提供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   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及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技术负责人单个业绩能满足其多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人员可以是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或其全资子公司、控股企业或实际控制企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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