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工程(公路部分)监理招标公告

   2022-03-30 中国路桥招标网495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工程已由宜猇发改审批【2021】82号文、鄂交发【2021】15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工程已由宜猇发改审批【2021】82号文、鄂交发【2021】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部分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江北接线路两侧,距离现服务区约800米(往上海方向)。

建设规模:扩建道路(服务区辅道)全长约为2.320公里,场坪用地约125亩,主线拼宽段(辅助车道、加减速车道)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匝道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9m的匝道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标段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交) 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12200万元。

2.3监理机构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_[1]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4 月 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地   址:宜昌市高新区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室

邮政编码:443000               邮政编码: 443000   

联 系 人:陈贞君              联 系 人:许开伟   

电    话: 18507203618         电   话:15549393121   

 

2022 年 3 月 30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

注: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提供信息截图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近 5 年内独立完成过 1 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的监理业绩。

注: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

2、业绩认定日期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应附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投标人2020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列为公路监理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D级

注:投标文件资审材料需附查询记录截图、承诺等,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

1

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近 5年内担任过1 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监理业绩的总监或副总监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从事公路工程监理工作十年及以上。

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路基监理组组长

1

工程师(中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3年及以上。

路面监理组组长

1

工程师(中级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3年及以上。

注:1、监理工程师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3、近5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监理人员到岗承诺函。


[1] 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的发布单位、信用类型、信用等级、信用年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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