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新建猇亭服务区及接线路扩建工程已由宜猇发改审批【2021】82号文、鄂交发【2021】1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公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沪渝高速宜昌大桥江北接线路两侧,距离现服务区约800米(往上海方向)。
建设规模:扩建道路(服务区辅道)全长约为2.320公里,场坪用地约125亩,主线拼宽段(辅助车道、加减速车道)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匝道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9m的匝道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I级。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1],计划开工日期 2022-05-30 。
合同估算价: 12200万元。
2.3 其他: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如有)或业主的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_[2]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至 2022 年 4 月 4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年月日时分,地点:。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长江大桥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 地 址:宜昌市清华科技园6号楼A201
邮政编码:443000 邮政编码:443000
联 系 人:陈贞君 联 系 人:许开伟
电 话:18507203618 电 话: 15549393121
2022 年 3 月 30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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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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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等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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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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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 2018 年、 2019 年、2020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
注: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近三年指2018、2019、2020)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年平均营业总收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若财务报表由不同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则需分别提供。
2、“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须与附件中数据一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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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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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满足下列业绩之一: 1、近5年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施工业绩;或者 2、近5年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高速公路(需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施工业绩;或者 3、近5年至少完成过1个改扩建高速公路(需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施工业绩。 |
注:
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打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相关施工业绩应提供上述截图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上述截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以任何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投标人的业绩认定标准如下:
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4、“近5 年”是指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时间从 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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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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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湖北省高速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级表》中未被列为D级,且在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信用等级未被列为D级;。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
1、第 1、 2、 5 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第 3 条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湖北信用等级及全国综合评价信用等级截图并加盖公章。
3、第 4 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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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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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1 |
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 5 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施工或1个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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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公路相关专业),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 5 年内至少担任过 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需包含路基和路面施工)施工或1个高速公路新建服务区施工项目的总工或项目副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
1、公路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路桥工程、交通工程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上注明专业为准;
2、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证件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3、以上人员均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半年)连续三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记录。(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的到岗承诺函。
5、“近5 年”是指工程交(竣)工验收的时间从 2017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6、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需附公开发布的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相关业绩应提供上述截图证明材料,无法提供上述截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交(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1]招标人设置计划工期时应明确具体的时间,以日历天为单位,开工当日不算在内。
[2] 填写信用等级评价的发布单位、信用类型、信用等级、信用年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