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19﹞492 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项目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0﹞95号)文进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国内 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其余80%由国内银行贷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JDJL标段施工监理□(含监理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起于泸县牛滩镇建设村G76厦蓉高速,设牛滩枢纽互通与 G76 夏蓉高速公路连接,途经得胜、宋观、奇峰、玄滩、玉龙湖、止于毗卢镇下林村川渝交界处,接在建的泸永高速重庆段,路线全长42.372公里。主要工程:桥梁3662.75米/23座(包含互通区主线桥);涵洞及通道149道;天桥23座。互通7处,分别为:牛滩(枢纽)互通、得胜互通、玉蟾山互通、宋观 场互通、中和(枢纽)互通、玄滩互通、玉龙湖互通;服务区(玉龙湖服务区) 1 个。批复概算投资为52.266 亿元。 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3处,标准为二级公路,长度约7.029公里。
2.2技术标准:泸州至永川(川渝界)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规定与要求执行。
2.3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限
2.3.1招标范围:
起讫桩号:K0+000~K42+481.704范围内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
2.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为JDJL。具体标段划分、对应施工标段、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详见本公告附表一 。
2.3.3机构设置:
本合同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
2.3.4监理服务期限:
JDJL标段: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9个月,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JDJL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段。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是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ggzyjy.sc.gov.cn/)的注册网员;于2022年3月 3日10时30分至2022年3月2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电子交易平台”免费匿名下载 招标文件、□图纸、□参考资料。
可同时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4日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和加密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递交时间。
(3)投标人应于2022年3月24日10时00分~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下列内容现场递交至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到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若投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原件。
5.3 投标文件的送达
(1)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投标标段对应上传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相应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时对其加密的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
5.4 开标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通过互联网使用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拟委任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8.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8.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180号
电 话:028-85525314
邮政编码:610041
行政监督部门: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康城路一段15号
电 话:0830-2282882
邮政编码:646001
招 标 人:四川泸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泸县西苑路东段 96 号二号
邮政编码:646100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13880669036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