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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13线郎川公路日尔郎山隧道整治(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07-07 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路桥人 0

业主单位:四川郎川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2011-07-13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建筑



1.招标条件

国道213线郎川公路日尔郎山隧道整治工程(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公路通行费收入。经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由项目发包人四川郎川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日尔郎山隧道位于国道213线郎木寺至川主寺公路,设计为单洞双向隧道。隧道地处青藏高原东缘高寒带岛状山地季节性冻土区,海拔较高,隧道进口(郎木寺端)路面标高3432.55米,隧道出口(川主寺端)路面标高3476.96米,气候、自然条件较为恶劣。隧道设计标准为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80Km/h,建筑限界净宽10.5米、净高5.0米,行车道宽度7.5m,隧道里程K20+200~K21+825,全长1625米。隧道自运营后的第一个冬季就发生了比较严重的冻害,主要表现为①边沟冰塞,②路面冰塞,③施工缝渗漏结冰,④墙脚渗漏结冰,并且冬季下雪隧道进口内外有积雪,洞门有挂冰。隧道产生冻害的主要原因是现有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不足和排水系统保温措施不够,以致对隧道行车、行人安全产生较严重的影响。为保证郎川公路正常运营,此次拟在对隧道冻害进一步进行分析研究后,提出更好的解决隧道冻害的措施并进行整治。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为日尔郎山隧道K20+200~K21+400处的冻害整治,整治长度1200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中央排水沟、边沟、横向排水管改造、隧道周边注浆、路面整治、保温层修复以及加高栏冰墙等辅助工程,其主要工程量为:铺筑C35混凝土路面(24cm厚)12278m2,洞外挖土方261m3,挖石方657m3,洞内挖混凝土1092m3,注浆572m3,保温层泡沫板5197m2,保温层纤维硅酸钙板5197m2。本项目施工划分为一个GZ标段进行,预计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6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①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③近五年(自2006
年6月起):独立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洞长度1000米及以上的公路长隧道维修加固工程或新建公路隧道工程施工项目(双洞不累加);④2010年净资产收益率大于零;⑤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⑥投标人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若在同一标段中出现上述关联企业,将按其由上而下的关联关系保留其中最低一级企业投标资格,对上一层投标企业将不接受其投标;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在同一标段投标)。

3.4投标人必须按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交发[2009]22号)要求,已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完成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登记。对未按要求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查阅投标人是否办理信用等级登记手续)。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7月7日~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在成都市武侯祠东街2号3楼会议室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单位介绍信;⑤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影印件(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下同)一套(原件仅用于校核)购买招标文件。

4.2每套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5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将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自备U盘拷贝)。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参考资料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自理。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1年7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1
年7月2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递交至: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开标室(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银行金融中心21楼)。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第一信封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20万元整的投标担保(信用等级评定为C级应提交人民币30万元的投标担保),采用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且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一次性转出。

8.招标工作将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中标候选人施工业绩资料公示和投诉:

各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要求,将施工业绩填入汇总表中。招标人将在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当天或第二日将中标候选人所提供的业绩汇总表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结束后10日内接受投诉和举报。

(2)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公示期间接受投诉和举报。

(3)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关于规范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处理行为的通知》(川交函[2008]331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和举报。举报材料要求、举报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08]331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可不予受理。对投诉材料核查后,对材料虚假的一方或诬告的一方上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建议记入不良信誉记录。

(4)中标人的业绩在公示期间被投诉,且经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查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将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将其信用等级将被确定为D级。若投诉人的投诉材料核查后,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八条情形的,招标人将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调整该投诉人从业单位信用等级的意见。

9.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四川郎川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16楼A1601室

邮编:610041(成都)

电话:028-86752521

传真:028-86761425

联系人:代女士、苟先生

招标人:四川郎川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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