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 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 已由 中国铁路总公司(现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铁集团)、广东省人民政府 以 《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总发改函[2018]5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东广汕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铁集团、广东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铁集团、广东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的比例各占50% ,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广东省
建设规模: 线路自广梅汕铁路汕头站引出,向西南经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接入厦深铁路汕尾站广汕场,新建正线长162.8公里。全线设汕头、汕头南、潮南、惠来、陆丰东、陆丰南、汕尾共7座车站,其中新建汕头南、潮南、惠来、陆丰东、陆丰南5座车站,项目建设工期4年。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 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中的由四电工程引起的青苗补偿。 第四章隧道照明、隧道消防、与电有关的防灾救援、隧道通风、海底隧道给排水、盾构井内房屋的电力配套工程。 第六章通信、信号、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 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隧道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第八章独立四电房屋工程及配套工程(含区间独立四电房屋院落内地面、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区间警务区及岗亭。 第九章给排水中区间独立四电房屋及配套、区间警务区给排水工程及配套;区间独立四电房屋院落场坪及护坡。 第十章大临及过渡工程。 第十一章其他费用。 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 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铁路客运服务信息系统、其他相关信息系统,以及接入上级相关信息系统引起的扩容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SSSDKF,
计划工期: 63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09月30日
2.2.1 SSSDKF,工程数量为:详见招标文件,里程/范围: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全线(不含汕头站代建段落)“四电”集成、独立四电房屋及配套工程,信息系统(含站房及站台雨棚、生产生活房屋、信号楼部分)及相关工程。。
2.3 其他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地点: 广东省
建设规模: 线路自广梅汕铁路汕头站引出,向西南经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接入厦深铁路汕尾站广汕场,新建正线长162.8公里。全线设汕头、汕头南、潮南、惠来、陆丰东、陆丰南、汕尾共7座车站,其中新建汕头南、潮南、惠来、陆丰东、陆丰南5座车站,项目建设工期4年。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 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中的由四电工程引起的青苗补偿。 第四章隧道照明、隧道消防、与电有关的防灾救援、隧道通风、海底隧道给排水、盾构井内房屋的电力配套工程。 第六章通信、信号、自然灾害及异物侵限监测系统。 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隧道机电设备监控系统。 第八章独立四电房屋工程及配套工程(含区间独立四电房屋院落内地面、道路、围墙等附属工程)、区间警务区及岗亭。 第九章给排水中区间独立四电房屋及配套、区间警务区给排水工程及配套;区间独立四电房屋院落场坪及护坡。 第十章大临及过渡工程。 第十一章其他费用。 信息系统及相关工程: 运输管理信息系统、铁路客运服务信息系统、其他相关信息系统,以及接入上级相关信息系统引起的扩容工程。 具体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和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标段号: SSSDKF,
计划工期: 63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12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09月30日
2.2.1 SSSDKF,工程数量为:详见招标文件,里程/范围: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全线(不含汕头站代建段落)“四电”集成、独立四电房屋及配套工程,信息系统(含站房及站台雨棚、生产生活房屋、信号楼部分)及相关工程。。
2.3 其他说明: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SSSDKF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2)业绩要求: “四电”及相关工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应完成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个工程规模在100正线公里及以上的时速250公里及以上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且运营一年以上。具有铁路设备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施工业绩。信息系统工程:①应具有250km/h及以上铁路站房信息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带供货清单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效证明文件),且无不良反映。②投标人拟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系统集成平台软件须符合《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的要求,满足接入既有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平台。③关键设备供货:投标人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票务系统设备,旅客服务集成管理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须具有250km/h及以上铁路站房信息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1年及以上应用业绩(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带供货清单的工程量合同、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有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原铁道部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④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物资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采信认证证书。“四电”工程(含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均需具有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3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须满足招标公告3.1款要求;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包括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由联合体组成的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业绩。④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⑤“四电”工程(含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均需具有营业线施工业绩,并且提供的联合体中标的同类业绩不可拆分。⑥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标段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
(5)其他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自 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投标人未纳入公布期限内的中国铁设“黑名单”管理单位,不存在最近一期中国铁设总包事业部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为丙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1.1标段编号: SSSDKF
(1)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2)业绩要求: “四电”及相关工程: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5年内应完成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个工程规模在100正线公里及以上的时速250公里及以上铁路“四电”系统集成施工业绩且运营一年以上。具有铁路设备房屋或类似房屋工程施工业绩。信息系统工程:①应具有250km/h及以上铁路站房信息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业绩(需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带供货清单的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铁路局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安全稳定运行的有效证明文件),且无不良反映。②投标人拟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系统集成平台软件须符合《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旅客服务系统建设管理的通知》(铁信息〔2013〕52号)的要求,满足接入既有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系统平台。③关键设备供货:投标人拟为本招标项目提供的客运服务系统关键设备(窗口售票、自动售票、自动检票、补票等票务系统设备,旅客服务集成管理平台、网络和安全设备)须具有250km/h及以上铁路站房信息系统集成施工总承包、已通过验收并开通运行1年及以上应用业绩(需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带供货清单的工程量合同、铁路局(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声明产品不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非自有产品均须提供设备制造商供货承诺书或授权书);尚无业绩的关键设备应通过原铁道部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的技术审查;投标设备或同类产品没有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含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情况通报。④物资设备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须提供相应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物资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采信认证证书。“四电”工程(含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均需具有营业线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任职,但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的同意调离文件。
(4)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上限为(含牵头方): 3 家,联合体牵头方还需要满足以下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与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联合体还需要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须满足招标公告3.1款要求;②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包括牵头人),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中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③由联合体组成的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时速250km/h及以上铁路“四电”系统集成业绩。④联合体成员近五年应具有与承担工作内容相类似的工程业绩;⑤“四电”工程(含信息系统)及相关专业均需具有营业线施工业绩,并且提供的联合体中标的同类业绩不可拆分。⑥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本标段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投标 。
(5)其他资格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3年及以上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及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自 2018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0日(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
3.2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提出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5)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
(6)最近一期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7)其他情形: 投标人未纳入公布期限内的中国铁设“黑名单”管理单位,不存在最近一期中国铁设总包事业部承包商履约评价结果为丙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需要说明的有关事宜具体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26日12时至2021年12月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址:www.bcactc.com)投标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3.1.1项(1)要求)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方式、投标人关联组织情况说明(word版)电子版发至zhubolin@crdc.com。关联组织情况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12月20日 10时00分 至 2021年12月20日 10时30分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12月20日 10时30分 ,地点为: 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开标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西营路口北稻田南里15号,靠近长阳轻轨站附近)。 。
递交说明: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递交说明: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北京交易中心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邮 编: 30030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为群
联 系 人: 朱波霖
电 话: 022-60373586
传 真: 022-60373586
电子邮件:
网 址:
收款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地 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东七道109号
邮 编: 30030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刘为群
联 系 人: 朱波霖
电 话: 022-60373586
传 真: 022-60373586
电子邮件:
网 址:
收款账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日期: 2021-11-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