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701-2021-01326
项目编号:GDCESDL007934
项目名称:阳江雅韶至山外东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69,847,3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阳江雅韶至山外东段公路工程PPP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69,847,3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本项目为新建公路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以及绿化工程等。 | 1(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1369847300.00 | -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并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申请人为新成立的公司,成立时间在上述资料要求的时间之后,只需提供书面声明。
3)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②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分别独立或分别加入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7)信用记录:申请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阳江雅韶至山外东段公路工程PPP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投融资能力,企业自有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20%(27396.95万元)且银行授信额度不少于14亿元人民币。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要求。自有资金须提供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银行授信为商业银行支行以上(含支行)授信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银行存款证明开具时间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前10天内。 2)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联合体施工方满足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资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证书已具有二维码查询的,可不提供原件),并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通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或备案,投标时处于有效状态。 3)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交安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人员必须是联合体施工方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4)项目所在地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按有关规定执行。须在资格声明函中提供相应的书面声明(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该项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5)关于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在成立项目公司时,所占股权比例不得低于0%(不含0%)。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附件),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其他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以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列资料已经在资格预审时进行了评审,上述资料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的除外)。 4.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审查并被推选为正式投标人的社会资本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详见一楼登记窗口屏幕)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0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号开标室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阳江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阳江市江城区石湾北路123号
联系方式:0662-3417703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73号303-307
联系方式:13640218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星
电 话:13640218160
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