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建[2019]173号)批准建设。项目所需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房建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十堰市境内。
建设规模:十堰至淅川高速公路(湖北段)起于丹江口市石鼓镇贾寨村,接西峡至十堰高速公路河南段,止于丁家营镇三清庙村。路线全长41.079km,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00km/h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全线设匝道收费站4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与凉水河互通合建)1处、监控管理分中心(与服务区合建)1处。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收费站、养护中心、服务区、交警营房等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不含收费站路面、收费岛、服务区场坪路面及主路路面)、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配电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污水处理等排污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隧道相关房建工程等房建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XFJJL-1标段。具体的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及标段划分见招标公告附录6(表中对应项目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实际以施工图批复为准)。
计划监理服务期限:计划监理服务期限:1020日历天,其中施工期3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20日历天。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2年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
2.3监理机构
本工程设置 二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已组建。投标人中标后应组建房建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驻地办”),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组建驻地监理小组,承担房建工程施工的监理任务,并接受总监办的管理,现对驻地办进行公开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19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十淅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十堰市张湾区河南路12号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邮编: 442000 邮编: 430033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陈成
电话: 0719-8619600 电话: 18727517700
传真: 传真: 027-83600777
网址: 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2021年11月12日
附录(如有): 见招标文件
备注: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XFJJL-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监理企业业绩要求 |
SXFJJL-1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不少于20000m2的房建工程监理任务。 |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复印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必须为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或业绩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SXFJJL-1
监理企业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驻地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监理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SXFJJL-1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驻地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技术职称; 2、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近5年内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监理项目的副驻地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职务。 |
注:1、驻地监理工程师应提供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任职及履约证明材料。
2、“近5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附录5 资格审查要求(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SXFJJL-1 |
投标人2018年、2019年、2020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
附录6 本项目主要房建工程监理工作内容表
标段名称 |
对应项目 |
建筑面积(m2) |
SXFJ-1 |
丹江服务区 |
8929 |
凉水河养护中心 |
1343 |
|
丁家营互通收费站 |
3602 |
|
凉水河互通收费站 |
2852 |
|
龙山互通收费站 |
3216 |
|
石鼓互通收费站 |
2931 |
|
隧道变电所 |
1332 |
|
合计 |
24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