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西映金沙”安置小区及配套道路工程已由成都市青羊区发展和改革局“成青发改办[2007]136号”批准立项,“成青发改办[2007]153号”核准公开招标。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委托,对该工程项目管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小区建筑总面积约7万平方米(含地下室),4条道路总长约2500米,宽25-40米;
2、建设地点:青羊区苏坡乡清波村;
3、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服务招标;
4、建 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28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二、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具有项目管理的经营范围;
3、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在下述时间、地址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11月13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青羊大道328号齐力综合楼2楼)。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 11月19日9:30时,提交到成都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市国土资源局青羊分局
代建业主:成都市青羊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大道328号齐力综合楼2楼
联 系 人:田先生、金先生
电 话:028-87342618 传 真:028-8734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