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单位:
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
电话:13857220910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路128号
邮编:316000
招标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9月7日
评 标 结 果
合同段 |
推荐中标人 |
单位名称 |
中标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综合得分 |
1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数智交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98 |
马越峰 |
95.21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1805 |
徐国平 |
85.96 |
投标人不良投标行为记录表
项目名称及合同段:金鹏跨海大桥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
开评标时间:2021年9月7日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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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行为 |
投标人名称 |
备注 |
同一次招标中同一家企业多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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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家企业同时递交了2份及以上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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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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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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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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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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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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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拒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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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虚假(包括虚报、瞒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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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虚假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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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认定的其他不良行为 |
注:1.备注栏主要填写投标人有以上行为时的理由,需提供书面的佐证材料。
2.招标人应将有关投标不良行为与评标结果一并公示。投标人对投标不良行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事项。招标人应当及时做好投标不良行为的异议处理工作。招标工作结束后,招标人应将本表和中标结果一并报送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