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村大道改造工程交通工程原已于2007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并于2007年11月2日发布补充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
原招标公告第九、2、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交通产品生产或施工安装能力(所投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资质”,现改为:“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交通产品生产(所投产品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或施工安装能力资质。”报名时间:2007年11月12日至2007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广州市中心区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富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