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实施机构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采购人)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交通基础设施提升(西区)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的实施机构,并由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月22日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2.项目公司组建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投标人,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ROT(改建-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政府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使得中标人获得合理投资运营回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7057万元,政府方出资1.5%,出资金额106万元,社会资本出资98.5%,出资金额6951万元。
3.项目合作期限
3.1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3.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享有项目经营收益权,合同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投资回报机制
本项目属于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中标人在本项目中投入的资本性支出和运营维护支出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回报机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1年08月30日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3日17时30分
5.2地点: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页面,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所造成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214.233.37:81/index.html)进入对应页面,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②为满足信息公开和投标人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报名投标人需于规定时间内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报名。未注册的报名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联合体投标时,仅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未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5.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2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9月23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6.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9月23日9时00分。
6.4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6.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7.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8.其他说明
8.1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3000万元人民币的建设履约保函。
8.2本项目应当采购本国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8.3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9.1采 购 人:东营市河口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韩先生
地 址:河口区河聚路9号
电 话: 0546-3885569
9.2代理机构:金正建设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运河路379号黄河三角洲国际广场12幢208室
电子信箱:jzzb0546@126.com
联 系 人:李兰兰
电 话:0546-8055118 15263867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