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项目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土建施工项目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对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津发改许可【2021】4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银行信贷(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投资40%,银行信贷60%,资金已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天津市。
建设规模: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南起国际医学城站,终点接入5号线京华路站,途经静海和西青两个行政区。线路主要沿团泊大道和荣华道路中敷设,线路全长约13.40km,其中高架段长约11.28km,路基段长约1.38km,地下段长约0.74km。全线共设车站3座,均为高架站,分别为国际医学城站、团泊西站和精武镇站,平均站间距为4.34km。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1标段:起点~国际医学城站(含)~团泊西站(含)~团精区间2号特大桥起点(不含)及电缆通道工程。其中,车站含2座,国际医学城站为路中高架二层侧式车站,团泊西站为双岛四线高架三层站;区间包括对应范围内的高架区间、团泊西站~精武镇站地面区间、团泊西站~精武镇站明挖区间以及团泊西站~精武镇站区间罩棚工程;电缆通道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工程的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标段:团精区间2号特大桥起点(含)~精武镇站(含)~京华路站(不含)。其中,车站含1座,精武镇站为路中高架三层双岛四线车站;区间包括对应范围内的高架区间、地面区间、明挖区间以及区间罩棚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以上工程的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标段号:1-2标段。
计划工期:36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25日-2024年9月24日。
2.3其他说明: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被相关建设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1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2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具有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市政公用工程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一项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米的轨道交通(铁路、轻轨、地铁)施工总承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或能够提供现任职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同意在中标之后更换人选的承诺文件。
3.2本次招标天津中心城区至静海市域(郊)铁路首开段工程土建施工1-2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上述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方需满足上述业绩要求。
b.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段,不限制联合体成员在其他标段投标。
d.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主办人和成员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3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具体数量)个标段进行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选取每个标段的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推荐第一名为中标人,如投标人在一个以上标段中均排名第一,优先选择其投标报价较高的标段中标,其余标段由该标段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替补,以此类推。
3.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 gsxt. gvv. 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采用电邮方式,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于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tjcgzxzb@163.com,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经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购买招标文件接收的邮箱、联系人电话(手机号必填)。(4)联合体参与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1)、(2)、(3)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获取文件的有效时间以投标人发送邮件的时间为准。代理机构联系人:冯培、刘冰,联系电话:022-85568629/8556863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不接受现金及支票)。招标文件款电汇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0T1P3M;银行账号:27789023674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第五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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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市市域铁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城市轨道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天津市健康产业国际合作示范区健康大道与昆明路交口示范区管委会365 |
地址: |
天津市西青区才智道36号华苑控制中心大楼 |
邮编: |
300000 |
邮编: |
300380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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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戴乐 |
联系人: |
冯培、刘冰 |
电话: |
58157874 |
电话: |
85568629、8556863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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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1053627609@qq.com |
电子邮箱: |
tjcgz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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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