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项目已经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 ] 1164号)文批准实施(项目代码:2020-320509-48-01-131223 ),初步设计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236号批准,建设单位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代建方),招标代理为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涉铁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ST-QL4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路线起于S230交叉处,向南跨越G50沪渝高速,继续向南在八都和震泽镇之间、桃源镇西侧布线,止于省界桃源镇广福村交界处。路线全长约18.227km。全线共设置4处互通,其中1处枢纽(八都枢纽),3处出入型互通(七都北互通、桃源互通、震泽互通,其中七都北互通为预留)。本项目预留1处隧道危化品检查站。本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
本次招标范围为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涉铁段,桩号GK44+176.700~GK44+531.700(以甲方最终确定为准)。项目金额约人民币7503万元。
(2)招标内容及计划工期
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ST-QL4标段,招标内容主要包含苏州至台州高速公路七都至桃源段工程涉铁段方案设计及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含补充勘察,不含路面、附属工程、伸缩缝、搭板、桥台回填施工)、设计后续服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
计划工期:设计及施工期共 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企业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①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铁道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还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若投标人不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可将勘察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
③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 ://glxy.mot.gov.cn)”中对应的公路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非联合体投标:2015 年 1 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涉铁工程(须含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
②联合体投标:2015 年 1 月1日以来,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涉铁工程(须含道路)设计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联合体成员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
a、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涉铁工程(须含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涉铁工程(须含道路)的设计负责人;
b、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涉铁工程(须含道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涉铁工程(须含道路)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总工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信誉均以联合体各方等级低的计。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成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无在岗项目(提供“拟投入施工项目经理、施工项目总工任职承诺函”的视为无在岗项目);
3.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能力。
(3)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联合体中专业资质和信用等级(履约考核等级)最低单位的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和信用等级(履约考核等级)。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成员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的投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交投规划设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6号
电 话:0512-69332305
联系人:张刚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联 系 人:张立新、韩乐、陈晓东
电 话:0512-67626741/67629422-8008、8015
E-mail: szjtsws@126.com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 网站首页,从“办事服务”中进入“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9012863。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及关于对《关于开展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业绩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补充通告》的补充说明的要求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9月4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9月4日10时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开标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9、特别提醒:
9.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9.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 投标人应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为准。2012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备。
9.3、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9.4、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不得到现场开标。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提交给招标代理(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可以将保函原件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且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快递延误等原因造成的影响,后果投标人自负)。开标前投标人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021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