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镇镇村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双流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局文件“双发改经济计[2007]308号”批准立项。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对该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道路有:木三路、金湾路、新羊路、福嘉路、柑龙路、狮兴路、彭柑路共七条镇村主干道路。
2、建设地点: 双流县彭镇
3、招标内容:本项目建设期项目管理(代理业主)服务和招标代理;
4、建管期: 2007年12月至2008年6月;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合格标准;
6、资金来源:申请财政划拨及自筹。
二、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营业执照具有项目管理的经营范围;
3、具有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4、企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在下述时间、地址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7年 11月30日至12月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
2、招标文件发售地址:彭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述证件:
1、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7日10:00时,提交到双流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双流县彭镇人民政府办公楼
联系人: 童金明
电 话:13708176092
传 真: 02885850227